学校拥有一个校区八个实训基地,分别位于皮山、墨玉、和田市、和田县、洛浦、策勒、于田、民丰等,交通十分方便,校园美观;教学设备设施先进齐全,建有完善的电脑室、网站、图书馆、电工电子实训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汽车维修实操室、烹调教学示范室、实习工场以及实习农场。设有篮球场、排球场、田径运动场等,能够开展多项文体活动和竞技训练。
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主干课程:
专业汉语、机械制图与CAD、极限配合与技术测量、拖拉机发动机构造、拖拉机底盘构造、电工与电子技术、种植基础、机械基础、拖拉机应用、农机检测技术、农机液压与气动、农业机械应用、农机驾驶技术、农机修理、汽车拖拉机应用、农机检测、农机安全监理、联合收割机应用、大中型拖拉机故障诊断等。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工作的中、高级技能人才。
艾德莱斯绸编制与设计主干课程:
丝织基础理论、缫丝法抽丝技术、传统纺生丝和并丝技术、捆扎传统工艺、扎染工艺,图案拼凑技术、纺织、艾德莱斯图案设计、软件开发、传统工艺基础、传统工艺与现代纺织技术的融合、艾德莱斯绸编制工艺的创新、手工艾德莱斯编织器具设计与开发等。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传统手工丝绸纺织、设计与制作、软件开发、修补技术的中、高级专业技能人才。
(一)招生原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二)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专业录取原则
1.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及高考成绩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不低于该省同批次低控制线,且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整数部分一致,则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单中平行投档总分里的小数点后精确分数为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3.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统一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按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分数线及投档规则录取。按考生艺术类、体育类术科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时,若遇同等术科分数考生,则以文化课总分就高优先录取。
专业录取原则1.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及高考成绩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不低于该省同批次低控制线,且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整数部分一致,则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单中平行投档总分里的小数点后精确分数为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3.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统一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按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分数线及投档规则录取。按考生艺术类、体育类术科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时,若遇同等术科分数考生,则以文化课总分就高优先录取。
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专科零批次、专科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招办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三、录取规则
(一)招生原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二)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专业录取原则
1.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及高考成绩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不低于该省同批次低控制线,且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整数部分一致,则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单中平行投档总分里的小数点后精确分数为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3.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统一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按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分数线及投档规则录取。按考生艺术类、体育类术科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时,若遇同等术科分数考生,则以文化课总分就高优先录取。
九、新生报到
(一)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学费。理工类3300元/学年;文史类2900元/学年;艺术类5500元/学年(学校降低1000元/学年,实际收费为4500元/学年);体育类3100元/学年(收费如有变化,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为准)。如有变化以2020年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二)我校民语言类学生在校学习共四年,第一年为预科(可以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后三年为专业课学习和教育实习。如有变化以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四)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六)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3-2517225(电话)、0903-2513505(传真)
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848000

公办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简称新疆医专是一所以继承挖掘提高和弘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药学为宗旨以培养维吾尔医医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为目标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1984年开始筹建19

公办和田市职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机构代码学校性质主管部门学校地址招生专业学习形式学制年收费标准联系电话学校官网和田市职业高中学校公办和田市教育局和田市和墨路315国道332号服装设计与工艺全日制三年2000

公办和田教育学院师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专业类别专业名称环境保护类专环境工程技术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专心理咨询民族文化类专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教育类专数学教育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学教育物理教育语言类

公办和田市职业高中学校和田市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坐落在茫茫昆仑山下玉龙喀什河畔位于和田市占地773亩有两个校区主校区位于和田市315国道332号占地668亩建筑面积10万余平米迎宾路校区位于和田市迎宾

国家重点公办和田地区高级技工学校和田地区技工学校创办于1976年12月是一所经自治区劳动厅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技工学校隶属和田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1994年晋升为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1997年晋升为国

【公办】于田县职业技术学校【公办】乌鲁木齐市财政会计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开设财会、金融、市场营销和信息技术为重点专业【国家重点】【公办】和田地区高级技工学校招生专业学历教育开设汽车驾驶、汽车修理、烹饪、中草药种植(维药草)、

和田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专院校和田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位于和田市京怀大道8号一所公办的中专学校(中职类)。、和田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办】

国家重点公办和田地区高级技工学校和田地区技工学校创办于1976年12月是一所经自治区劳动厅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技工学校隶属和田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1994年晋升为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1997年晋升为国

公办乌鲁木齐市财政会计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开设财会金融市场营销和信息技术为重点专业

国家重点公办和田地区高级技工学校和田地区技工学校创办于1976年12月是一所经自治区劳动厅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技工学校隶属和田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1994年晋升为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1997年晋升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