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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医学院智能医学工程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9 15:22:34 解决时间:2022-08-08 15:07

满意答案

杭州医学院智能医学工程录取分数为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73,最低位次是71378、安徽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2,最低位次是86228、江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2,最低位次是46819、贵州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54,最低位次是50533、云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5,最低位次是35625。
一、杭州医学院智能医学工程录取分数线
1.2021年智能医学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智能医学工程浙江平行录取一段-57371378
理科智能医学工程安徽本科二批-49286228
理科智能医学工程江西本科二批-52246819
理科智能医学工程贵州本科二批-45450533
理科智能医学工程云南本科二批及预科-52535625
二、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介绍
医学技术类 智能医学工程
杭州医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专业定义

智能医学工程是医、理、工高度交叉的学科,其研究内容包括智能药物研发、医疗机器人、智能诊疗、智能影像识别、智能健康数据管理等。旨在建立一个跨学科、多元化的教学和科研平台,促进各学科交叉融合,进而培养出适应时代发展的综合性高素质人才。例如: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医疗信息大数据的智能采集、智能分析、智能诊疗、临床实践等各个环节。

课程体系

《智能药物研发》《智能诊疗》《智能影像识别》《智能健康数据管理》等。

就业方向

在大型综合性医院中从事医疗方向的临床和研究工作 在高校、研究院所、人工智能以及智能医疗相关企业中从事研发及管理等工作。

三、杭州医学院
499
校友会(综合)
556
武书连
61
软科(医药)
学校简介

杭州医学院坐落于享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也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唯一一所直属的医学本科高校。

历史沿革:杭州医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5年的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历经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医事职业学校、浙江省杭州卫生学校、浙江省卫生学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2016年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至今已有90多年办学历史,是省内开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及健康产业相关专业最多的医学院校之一。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8年的杭州热带病研究所,历经浙江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科学院、浙江人民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研究院等,1987年更名为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是我省规模最大的公益类综合性医药卫生科研机构。2019年,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与原杭州医学院整体合并组建新杭州医学院。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联系方式:招生热线:0571-87692654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s.hmc.edu.cn/

官方咨询QQ群:321618394 / 610934355

杭州医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hzmzsb

 



通讯地址
临安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 滨江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 黄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2号) 青山湖科创中心(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创业街218号)
奖学金设置

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学年奖学金、勤工助学金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对象资助政策体系。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将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国家奖学金

8000元/生/学年

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2020-2021学年9个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生/学年

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2020-2021学年188个

国家助学金

一等4500元/生/学年,二等2700元/生/学年

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2021-2022学年一等助学金290个,二等助学金619个

省政府奖学金

6000元/生/学年

省资助中心下达指标2020-2021学年221个

校学年奖学金

一等2000元/生/学年,二等1000元/生/学年,三等500元/生/学年

按照学校比例校一等奖学金5%,二等奖学金10%,三等奖学金20%

校内勤工助学金

岗位主要为实验室助理、教师助理、图书馆管理助理、教室打扫人员等,按实际工作量按劳计酬,以每月最高40个工时合计600元的勤工助学金发放。

2021-2022学年固定岗400个

生源地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生可通过向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为12000元/生/学年的助学贷款。

2021-2022学年生源地国开行贷款584人,总金额443.3162万元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工作的有关规定,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类别(批次/段次)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学校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

(六)按照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档考生,考生须符合所填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进档的考生学校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按照所投档的专业进行录取。

(七)按照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至计划未满额专业录取(专业组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八)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统一规定的,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文理综合单科/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九)对“专升本”、“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中职单独考试”等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和临床教学基地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中专 2022-08-08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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