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项目: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南京邮学
二、招生人数: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4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
三、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在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有报考条件的江苏籍考生需具备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准予报考资格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外省考生报考资格需符合当地省招办的规定,且必须为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四、报名办法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2月10日开始,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邮学2014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邮寄书面材料:①报名表;②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③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比赛证明材料等。于2014年2月2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邮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字样)。
3、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起至2014年2月20日
五、考核和录取
(一)统考招生办法及程序:
1、报名资格经我校组织人员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后,确定专项测试的考生名单,通过初审名单在报名系统中可查询,并将通过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专项测试时间、地点、内容详见附件,其中江苏的考生须按普通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学业水平测试,但对其等级要求参照体育类考生执行,即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进入专项测试的考生经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小组测试后,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备案。
3、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并填报我校志愿。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符合学校组队需要,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学校向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核准后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二)单考招生办法及程序:
1、专项测试成绩达到优秀等级(且为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可申请参加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江苏省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并填报我校志愿)。
2、学校组织单独考试的文化课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3、学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人数不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4、学校从文化课单考及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中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名单,4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
4、乒乓球(男、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三、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按教育部规定,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四、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采取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cn)进行网上报名 http://zs.***.cn/bmsys,并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网上报名时间从2014年1月15日开始,至2014年2月20日截止。
2、邮寄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于2014年2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至我校体育部,信封上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状态查询栏查询材料收寄情况。
(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生成打印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表》,并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
(2)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比赛成绩的证书复印件:(3);
(4)一寸免冠彩色蓝底近照二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性别)。
以上证书:、证件原件在测试报到时查验。
3、资格审核。我校根据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以及考生近三年的运动竞赛成绩,对所寄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学校招生网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4、项目测试。我校将于2014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篮球、足球、乒乓球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具体安排及测试内容将提前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公布,请考生留意查看。田径项目的考生(包括省外考生)需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田径统一测试。
5、拟录取名单的确定。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将拟定合格、优秀的考生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与考生相关省市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名单。
入选的考生,若所在省(区、市)要求考生参加体育专项省级统一测试,则需参加测试且达到相应要求。
6、录取办法。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按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相关要求,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将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及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考虑后,从公示合格、优秀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体育专项测试“优秀”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可申请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合格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3、如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部门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的实施办法也将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5、乒乓球(男子0-4人、女子0-4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其中田径不招收铅球、铁饼、标枪、链球、撑杆跳和全能项目。
二、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四、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采取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网上报名时间从2016年1月15日开始,至2016年1月22日截止。
2、邮寄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于2016年1月2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其他形式不予受理)邮寄至我校体育部,信封上请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并注明所报项目。所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状态查询栏查询材料收寄情况。
(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生成并打印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须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
(2)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3)参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相关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复印件须清晰,以上证书、证件原件在测试报到时查验。
3、资格审核。我校根据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以及考生近三年的运动竞赛成绩,对所寄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初审结果,由申请人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查看。
4、项目测试。我校将对篮球、足球、乒乓球、田径项目考生举行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间及测试内容等将另行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公布,请考生留意查看。
5、合格名单确定。
我校将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学生的专项测试成绩,确定拟合格考生名单,经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方可确定为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考生。入选考生经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终确认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
6、录取办法。
(1)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按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相关要求,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将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及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考虑后,从公示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2)篮球、足球、田径项目: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当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可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经专家评审组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合格,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其余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予以录取。
(3)乒乓球项目: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予以录取。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
五、其他
1、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具体实施,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2、考生项目测试前必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学校将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
4、入选的考生,若所在省(区、市)要求考生参加体育专项省级统一测试,则需参加测试且达到相应要求。
5、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6、如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部门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的实施办法也将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4、田径(男子0-10人、女子0-10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其中田径不招收标枪、链球、撑杆跳、竞走、马拉松和全能项目。
二、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四、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采取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10日截止。
2、邮寄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于2017年2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其他形式不予受理)邮寄至我校体育部,信封上请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并注明所报项目。所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状态查询栏查询材料收寄情况。
(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生成并打印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须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
(2)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3)参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相关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复印件须清晰,以上证书、证件原件在测试报到时查验。
3、资格审核。我校根据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以及考生近三年的运动竞赛成绩,对所寄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初审结果,由申请人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查看。
4、项目测试。我校将对篮球、足球、田径项目考生举行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间及测试内容等将另行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公布,请考生留意查看。
5、合格名单确定。
我校将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学生的专项测试成绩,确定拟合格考生名单,经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方可确定为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考生。入选考生经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终确认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
6、录取办法。
(1)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按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相关要求,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将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及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考虑后,从公示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2)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当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可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经专家评审组审核通过后可申请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相关考试要求和安排以国家公布为准,具体情况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相关信息),成绩合格,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其余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予以录取。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
五、其他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3、考生项目测试前必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学校将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
5、入选的考生,若所在省(区、市)要求考生参加体育专项省级统一测试,则需参加测试且达到相应要求。
6、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7、如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部门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的实施办法也将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二批本科院校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南京中医药大学
文科类总分340分,理科类总分325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16年6月25日
5、田径(男子0-9人、女子0-8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其中田径不招收铅球、铁饼、标枪、链球、撑杆跳、马拉松和全能项目。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考报名及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要求,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2、高中阶段(高中入学当年的9月1日起)篮球、足球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田径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前三名者,乒乓球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个人或双打比赛前三名者。
3、考生所持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须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三、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申请人请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n/zzbm/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写、上传相关内容和材料,上传个人照片须为2018年高考报名或高三时期未经过PS的证件照片。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截止。
2、邮寄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于2018年2月28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其他形式不予受理)邮寄至我校体育部,信封上请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并注明所报项目。所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状态查询栏查询材料收寄情况。
(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生成并打印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2)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3)参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相关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复印件须清晰,以上证书、证件原件在测试报到时查验。
3、资格审核。我校根据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以及考生近三年的运动竞赛成绩,对所寄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3月10日后在网上报名系统公布,由申请人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看。
4、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13日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测试费。逾期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测试。
5、测试。我校将对篮球、足球、乒乓球、田径项目考生举行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间及测试内容等将另行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公布,请考生留意查看。
6、合格名单确定。
我校将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学生的专项测试成绩,确定拟合格考生名单,经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方可确定为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考生。入选考生经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终确认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
7、录取办法。
(1)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按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相关要求,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将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及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考虑后,从公示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2)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篮球、足球、田径项目考生,当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篮球、足球、田径项目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可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经专家评审组审核通过后可申请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相关考试要求和安排以国家公布为准,具体情况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相关信息),成绩合格,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其余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予以录取。
(3)乒乓球项目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4)对于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
四、其他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3、考生项目测试前必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学校将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
5、入选的考生,若所在省(区、市)要求考生参加体育专项省级统一测试,则需参加测试且达到相应要求。
6、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7、如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部门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的实施办法也将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十、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做好试办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报考资格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审定的辽宁省本年度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审核。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单设录取批次。
十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考生(一级[含]以上运动员)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和院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经公示符合报考条件、文化课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根据我省招生计划公布的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专业代号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只能根据相关条件选报一所院校。
十二、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的《2018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辽卫发〔2018〕15号)有关规定,我省继续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工作,重点为我省农村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考生报考须具备的条件为:符合当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户籍在我省县(含县级市)范围内;高考总成绩(投档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十三、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将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