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专业介绍-网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现代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一定理论水平能够从事财务与会计实际工作能力的应用型财会人才。
二、主要课程
经济法概论、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基础会计学、统计学原理、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
三、学制
二年半
会计电算化、金融事务-抚顺一职专
会计专业-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培养目标::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对会计实务有充分的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基础会计、会计实务Ⅰ、会计实务Ⅱ、成本会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税务会计、审计学原理与实务、会计软件及应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就业方向::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财政、审计、税务等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业务、财务管理、财务分析、资产运营、统计、审计等工作。
、市场营销、工程管理、会计学本科专业学费10000元/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
第十三条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标准:
(一)奖学金设置:
1、董事长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面为学生总数的0.6%,奖金额度为5000元/人?年。
2、三好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面为学生总数的2%,奖金额度为1000元/人?年。
3、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面为学生干部总数的10%,奖金额度为1000元/人?年。
4、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面为学生总数的5%,奖金额度为500元/人?年。
(二)、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
1、勤工助学:提供若干岗位,支付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的报酬。
2、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
第六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根据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第十八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第十九条 采矿工程、地质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第二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志愿间有专业级差,专业级差5分。
会计学专业-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需要,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会计方法与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会计惯例;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课程设置::本专业的主干学科是工商管理和经济学,核心课程包括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审计学、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税法、经济法、国际会计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有课程实习和毕业实习等;主要专业实验有初级、中级和高级会计模拟实验。
会计专业-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培养目标::为企业、非营利组织的出纳、会计核算、报税、财务管理、电算化、会计监督等岗位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基础会计实务、出纳实务、财务管理实务、企业纳税实务、会计电算化、ERP沙盘实训等。
就业方向::可胜任企事业单位出纳、制单、审核、记账会计、注册会计师助理、税务代理、财务分析和财务咨询等岗位工作。
会计硕士(MPAcc)学制2年,学费15000元/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4.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学制2.5年,学费共35000元。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我校将对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我校为考生提供近年专业课自命题样题(不提供答案),考生可直接与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联系。我校不出售业务课参考书,考生可直接与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版社联系购买。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专业辅导班。
(五)学校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六)考生报名时应登记能够长期联系上考生的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八)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印发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联系电话:024-56860939(研招办)
024-(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部)
024-(机械工程学院)
024-(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
024-(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024-(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24-(经济管理学院)
024-(马克思主义学院)
024-56866658(矿业工程学院)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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