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39 | 193 |
| 高职排名 | 304 | 38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5 | 62306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80 | 67460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1 | 22562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273 | 26820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9986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99866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50 | 199866 | 150 |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吉林省交通学校,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第一批、吉林省第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百所骨干高职院校之一。建校60年来,学校坚持“立足交通行业、面向区域经济、服务高教强省”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形成了办学有企业互动、教师有高尚师德、教学有质量保障、育人有良好氛围的人才培养局面。学校作为吉林省交通类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共培养出各层次应用型高技能人才5万余人,他们大多数成为交通行业的骨干力量,其中有15人获得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及国家级设计大师称号,被誉为吉林交通事业的“黄埔”,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学校两次被省政府授予“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17年评为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现为吉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主任委员单位。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市政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道路养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公路机械化施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物价部门审核的最新标准执行);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物价部门审核的最新标准执行);
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物价部门审核的最新标准执行);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保险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物价部门审核的最新标准执行)。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专业录取
“专业清”原则录取
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如个别专业生源计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终贯彻“社会需求引领城市发展,高职教育开启幸福人生”的办学理念,“立足成都,服务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确定了以城市建设和管理、文化创意为重点,以现代服务业、新兴制造业为支撑,形成了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鲜明城市特色和职业特色的专业结构,坚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章程(节选)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三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1.2∶1。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我院艺术招生的所有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将依据考生的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编导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艺术类考生还应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