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济宁市有哪些好的高中预科班

我是一名初四的学生,快毕业了,想找一个好的高中预科班。请上过的哥哥姐姐给我点建议。

技校_网友 更新时间:2022-02-19 13:24:29 解决时间:2018-06-17 18:50

满意答案

北京四中网校现在我不太清楚了,反正以前都是清的一中重点班的老师,讲的都挺好的!而且有,以后上了高中可以家了学

  技校网 2018-06-17 18:50

其它答案

技校推荐

2019-08-15 15:06

山东大学材料学院预科班(学制两年)-济南市历城职业中专

    该班与山东大学材料学院联办,是现代试点项目。学生经过两年的预科学习(五门文化课)后参加,录取后经过二年专科层次的学习,成绩合格颁发山东大学统一验印的高等教育毕业证,全国承认学历。优秀学生还可以专升本进一步深造学习,后取得山东大学材料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比较之中看实力   参观以后做选择 济南市历城职业中专是全省首批国家级重点。 1、规模大:目前拥有90个教学班,6091名在校生,占地150亩,建筑面积67000余平方米。 2、品牌硬:设有机电、计算机、数控、汽车维修等9个专业,其中机电、计算机、汽修三大专业是省重点骨干示范专业。 3、理念新:建工厂化学校,育技能型人才。用实力培养能力,凭诚信打造未来。 4、环境美:人在校园走,犹如画中游,现代建筑与自然花木和谐相融,生态化、园林式校园有利于每一位学生成长。 5、师资强:学校教师高学历、高水平、高素质、敬业爱岗、教育教学水平高。“双师型”教师已占全校教师的90%以上。 6、设施好:学校拥有江北大的机电、数控实训实习基地,内置先进机床150台、数控机床60台、数控加工中心6台。学校还有“联想”“浪潮”等品牌计算机1000台;多功能电子及电力拖动实验室4个,钳工、焊工车间4处;大型汽车修理车间2处;会计电算化模拟室2个,服装车间一处,各类实验实习功能房37个,图书馆藏书10万余册。实验实习设施总价值达3000余万元。 7、管理严:为确保学生健康安全成长,学校实行全封闭、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全天侯、全方位、全过程、无缝隙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有序。 8、花费低:按国家规定低标准收取学杂费,在校学生30%享受到由国家资助的1000—2000元的助学金和奖学金。学校投资1000万新建餐厅不对外承包,坚持学校集体管理,成本价经营,经济实惠。 9、技能实:以能力为本位,突出动手能力培养。并组织学生参加不同工种、不同级别的资格认证考试。就业前由济南市劳动局与学校联合组织技能考核鉴定,并颁发专业技能上岗证。 10、包分配:学校与每位学生签定就业安置协议,郑重承诺:每人至少3次分配机会,3年就业跟踪。学校与众多名企对接办学,实行“定单式”培养,现在与我校定单式培养的有重汽、铃木、济钢、冠世、莱钢、供电局、济炼、浪潮等众多知名企业。 历城职专、山东大学材料学院中心实行式办学。欢迎各位初中毕业生及家长到校参观!为自己的将来做出正确选择。 济南市高级技能人才机电、汽修、数控、计算机培养基地

乌克兰第聂伯国立医科大学本科预科班- 山东潍坊卫校

专业学制招生对象教学点说明口腔医学1+5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潍坊卫校在潍坊卫校学习俄语一年,聘外籍老师亲自授课,培训合格后到第聂伯国立医科大学学习专业课程。中乌两国教育部互认学历。临床医学1+6

对口升学预科班:-山东平阴卫生职业学校

报名时间与普通中专生相同。学校进行考试辅导,负责办理学生高考报名、模拟考试、录取等一切事宜。录取后升入相应的医学普通高校。未录取者转入中专班学习半年,实习半年,发中专毕业证。
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专门成立了就业指导办公室,并初步建有就业安置网络。护理专业学生入学与学校签就业协议。现已与山东、北京、上海、天津等多家医院定向就业协议,保证毕业生实习和就业。 报名电话:0531-89285523 89285532 学校地址:济南平阴县五岭路林水巷10号 白癜风正规医院北京有没有治疗白癜风好点的医院白癜风早期症状能彻底治愈好吗

乌克兰第聂伯国立医科大学本科预科班-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

专业学制招生对象教学点说明口腔医学1+5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潍坊卫校在潍坊卫校学习俄语一年,聘外籍老师亲自授课,培训合格后到第聂伯国立医科大学学习专业课程。中乌两国教育部互认学历。临床医学1+6

留学、境外就业预科班-威海商业学校

前期在本校学习文化课,后期到恒德学校培训,符合条件的第三年出国留学或就业。 恒德公司咨询电话:0631-5672008 网址:www.*** 学费:每年2000元。(部分符合条件的学生前两年每年可申请2000元—3000元的国家或企业助学金) 春季高考部----7年优势品牌专业 我校春季高考教学部始建于2011年,春考部的成立,使我校成为威海市当时唯一一所专注“春考升学”的中职学校,按照高中模式管理,使用高中教材。2012年山东省春考大纲颁布后,春考部做了调整,下设春考“文化课教研室”和“专业课教研室”;教学部汇集了一批具有丰富的高考教学经验的教师,专职从事高考班教学和研究工作;教学部与其他教学系部进行分区管理,全寄宿休月假制,每天12节课全时段辅导学生,为参加春考的学生建立一个相对独立、安静的教学与生活环境。 专业类别一:财经类(农村经济管理专业代码013100,专业方向:会计学、统计学、税务、金融管理等)
主干课程::根据《山东春季高考考试说明》开设数学、语文、英语、会计基础、统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企业财务会计、农村政策与法规等; *学费:每年5800元(符合条件的前两年每年可申请2000元助学金)。 专业类别二:商品贸易类(农村经济管理专业代码013100,专业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
主干课程::根据《山东春季高考考试说明》开设数学、语文、英语、市场营销基础、电子商务基础、国际贸易基础、推销实务、物流技术实务、农村政策与法规等; *学费:每年5800元(符合条件的前两年每年可申请2000元助学金)。 专业类别三:信息技术类(计算机应用专业代码090100,专业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等)
主干课程:*:根据《山东春季高考考试说明》开设数学、语文、英语、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基础、计算机常用工具软件、计算机组装与维修等; *学费:每年6600元(根据实际,部分符合条件的前两年可申请2000元助学金)。 *信息技术类春考的学生,赠送笔记本电脑或每人配备一台新的台式电脑。 项目优势 山东省春季高考作为试点省,参加春考的中职学生,对比传统高考面临着巨大机遇,有如下优势: 1、春考录取比例大,更易进本科 教育部将逐步地、有计划地将我国1200多所本科院校中600余所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院校,我省的应用型本科生主要从春季高考中录取。山东省要在2020年前使应用型本科在校生达到80000余人。未来的几年里,我省将会大规模地增加春季高考本科生的招生计划。 2、春考考试科目集中,便于偏科学生发挥优势科目 不是每一个学生都能均衡地发展,很多学生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偏科,这都是上高中考大学影响成绩的重大因素。选择春考,文化课只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门,并且英语分数占比有逐年下降的趋势,大程度地解决了偏科问题。 3、春考考试科目重视应用能力,考生更易出成绩 春季高考对文化课的考试重视的是基本能力与应用能力,比夏季高考更容易、更实用;专业课程的学习强调“做中学”更直观、更易掌握;2016年会计技能考试高分230分(满分230分),威海商校平均分223分,半数以上考生获得满分,2017年平均分200多分。2017年计算机技能考试我校高分223分,半数同学获得185分以上。所以,参加春季高考更容易取得理想成绩。 4、专业学习有基础,将来就业有保障 春考生进入大学学习专业课程时,因为有了良好的专业基础,比高中生更容易掌握过硬的专业技能,毕业后取得学历和技能“双证书”,为将来的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5、春考学生单独编班,有利于教学与管理 我校春考班延续借鉴高中式授课、月休假及管理模式,单独教学楼学习、单独作息制度,晚上四个自习老师全程辅导,上足了课时,保障了教学的进度和质量。 2017年春考总分750分,各科分数: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80分、专业理论200分、专业技能230分。

民族班、各类预科班招生-山东协和学院

1.高校举办的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安排在相应批次征求志愿阶段进行,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安排在相应批次征求志愿阶段进行,只招收由总政治部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边防军人子女。 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在相应批次的第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批次的第二次征求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 2.相应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本科层次少数民族预科班可在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80分(含80分,下同),专科层次少数民族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录取控制分数线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同批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40分,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定向招生 1.本科高校定向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职(专科)定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进行。 2.医学类本科院校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设区市或该设区市所属某个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医学类专科、农林类本专科院校专门面向某县(市、区)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县(市、区)户籍,且在该县(市、区)报名并参加高考。 3.本科高校实施定向招生的,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学校实施定向招生的,生源不足时的降分,按高职(专科)批降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4.医学类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设区市或该设区市所属某个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 农林类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农业局、公务员局签订定向委培协议,并持定向委培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 第二十四条 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的院校(专业),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高校招生志愿(包括征求志愿,下同)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唯一依据。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填报志愿,后果由考生自负。由于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二十六条 凡按照《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享受的加分,属于“非固定照顾分”。在考生分数排序时,不作为固定加分计算投档分或综合分(含艺术或体育类,下同),但在检索到该考生的志愿时,如相关志愿栏目符合加分条件且考生具有享受此加分资格的,作为相应的加分计算投档分或综合分。若因重新计分后才达到投档条件的,该生不受投档比例限制。 第二十七条 按照《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高的一项”。 第二十八条 文科艺术(或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外的文史类其他批次院校(专业)志愿,理科艺术(或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外的理工类其他批次院校(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兼报文史(或理工)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艺术类、文史(或理工)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艺术类、文史(或理工)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 体育类考生兼报文史(或理工)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体育类、文史(或理工)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体育类、文史(或理工)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 第二十九条 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高校网站,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第三十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各类投档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三十一条 录取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且本实施办法未作规定的,由省招委会成立的录取现场领导组集体研究处置。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中专预科班:-菏泽音乐艺术学院

入学时交学习费15000元/年,书费360元,被褥费440元,考务费260元。住宿费2000元/年。对照国家物价部门对中专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年度交学费,在学生考入大专前共收三年的学费,其他费用不减免。 大专、本科:
大专学制:3年,本科学制4年。入学时交学习费9700元,书费460元,被褥费440元,考务费260元。住宿费每年2000元。入学到毕业学习费共交纳36600元。毕业时发给每个学生两个学历,第一学历中专(争取一次国家发助学金的机会),第二学历为大专、本科(入学后参加类国家统考)。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南山职业技术学校

十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十二、信息公开公示 十三、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四、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调整变化情况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辽宁省常驻户口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高级中学学籍为三年(往届毕业生须具备辽宁省高级中学毕业证书)。 ②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辽宁省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应届考生的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满一年,往届考生或社会青年须具备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 2.省外流入我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特殊考生的报名。 (1)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符合基本报名条件并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2)申请报考少年班,必须是符合教育部和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的条件要求的高二及以下年级的学生。 (3)报考特殊教育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必须是符合有关高校报考条件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 (4)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报考内地普通高校,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不必在辽宁省参加高考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建立考生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及有关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和填涂考生电子档案中的相关材料(包括电子档案采集信息各表内容),如因填写、填涂错误影响考生录取,造成后果由填写、填涂人负责。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个人自然信息、体检、成绩、志愿、综合素质评价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军检、公安普通高校面试政审、公安现役院校体检、外语口试评价、诚信记录、享受照顾录取的待遇等信息。 高考考生同时建立纸质档案,考生纸质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考生情况附表,照顾录取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综合素质评价表(省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使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其他考生使用)以及相关考生的军检表,公安普通高校面试政审表,公安现役院校体检表,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和考生高中阶段档案。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我省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已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录取高校的要求,自带由中学(往届生由县区招考办)密封后的本人纸质档案,交录取高校。 三、综合素质评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我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其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考生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工作由县(市、区)招考办在高考报名后考试前统一组织实施。 1.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在高中三年获得的各学科学分详细情况以及基本素养情况,基本素养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合作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维度。普通高中负责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完成对本校应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填写综合素质评价表,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完整。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非我省普通高中应届生考生的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考生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须将具体的鉴定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地填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结束后,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体检表上的体检结论是否与体检现场时的体检结论相符,是否有漏项现象,核对无误后考生本人确认签字。 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按有关规定对考生体检做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在《辽宁招生考试》上公布。高等学校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在该校招生章程中公布。 对在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考生,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参加高考资格和被录取资格的处理。 五、考试 2015年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理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数学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 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地理、历史、政治3个科目 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文史类考生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考试科目包括: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各科考试时长: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外语120分钟,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均各150分钟。各科满分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均各300分,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外语科目听力部分考试满分为30分,听力部分考试得分不计入高考成绩,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外语科目成绩计算方法为:外语科目得分去掉听力部分得分乘以150/120后,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 外语考试语种分英、日、俄三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报考外语专业以及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录取时外语口试成绩提供给普通高校。口试成绩为:优、良、及格、不及格,不计入总分。口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到对外语口试能力有要求的外语院校或系(科)、专业。 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考试前须进行专业考试,艺术、体育专业不招收未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 接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的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外语科除外)时,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高等学校,在参加全国统考时,汉语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另行命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外语科目试题中的汉语部分可翻译为本民族文字,用所考科目的语言文字答题 其他各科可翻译成本民族文字,考生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也可用汉文字答卷,但一张试卷只能用一种语言文字答卷,用本民族文字作答的试卷和用汉文字作答的试卷要分别装袋密封。在考汉语文的同时考少数民族语文,汉语文和少数民族语文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文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水平方能录取。蒙语文考试中设蒙语听力考试,蒙语听力考试满分为30分,蒙语听力考试得分计入考生蒙语文成绩和高考成绩。 考生在考试时须按答卷须知的要求正确答卷,不按要求正确答卷,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全国统一考试于6月7日开始进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为: 6月7日9:00――11:30语文、汉语文 15:00――17:00数学 6月8日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0――17:00外语 6月9日9:00――11:30朝语文、蒙语文、藏语文 高考考点必须设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桌、单行。考生之间前后距离不得少于80厘米,左右距离不得少于100厘米,桌椅摆放必须在监控镜头覆盖的大范围内有效利用考场空间,不得有监控死角。 为加强高考考风考纪管理,我省在考前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和考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将手机及高科技电子设备等考试违禁物品带入考场的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高考期间,所有考点全程使用电子监控录像,并将录像刻制硬盘同高考试卷一起送省。高考结束后,各市、县(市、区)和省将立即组织专人对监控录像资料进行全程回放审查,对在监控录像资料中发现的有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对组织团伙作弊的 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的违规行为,给予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考生高考成绩以省招考办打印并下发的成绩通知单为准,由县(市、区)招考办通知考生。 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高校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重要依据,请考生认真阅读,充分了解。 七、填报志愿 (一)志愿填报办法 1.2015年我省高考志愿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分为预报和正式填报阶段,正式填报又包含录取前的统一填报、录取中的分批次分阶段的征集志愿填报等环节,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2.网上填报志愿的基本步骤 (1)考生须使用IE7、IE8或IE9浏览器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http://gkzy.***)。进入网上填报志愿页面后,选择所在地市进行志愿填报(考生首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必须将原始密码更改为只有本人熟知并牢记的新密码)。 (2)阅读考生须知、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 (3)输入考生号、新密码、验证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 (4)点按各批次右侧的“填报”按钮选择填报该批次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填入院校、专业的代号)。 (5)看到系统提示“志愿保存成功”后,方可确认填报成功。确认填报是否成功,考生可选择“总览志愿”功能进行确认。 (6)查看、修改各批次志愿信息。 (7)终确认保存本人志愿信息(终确认保存后将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 (8)网报志愿结束后,可以下载带有加密二维码标识的终确认的志愿信息表并保存。 3.特殊问题处理 (1)考生忘记了密码,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重置密码。办理结束后,请考生当场确认重置密码是否成功并设置新密码。各县(市、区)招考办须做好相应记录,留存备查。 (2)考生因误操作造成“终确认保存”,申请取消确认,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取消确认”。各县(市、区)招考办须做好相应记录,留存备查。“取消确认”只能在志愿填报结束一天前进行。 (二)志愿设置 1.我省高考志愿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 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 (1)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院校 专科提前批院校 本科第一批A段院校 本科第一批 段院校 本科第二批院校 本科第三批院校 专科(高职)院校。 (2)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第一批院校 本科第二批院校 本科第三批院校 专科(高职)院校。 (3)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第一批院校 本科第二批院校 本科第三批院校 专科(高职)院校。 2.军队、公安、航海类等专业及个别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的专业列入本(专)科提前批次招生。 3.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 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本科第一批A、 段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二批设7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三批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 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 艺术类院校(专业)招生:第一批包括“211”工程院校、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 第二批包括其他普通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 第三批包括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 第四批包括高职(专科)院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除第一批录取院校外,其他艺术类各批次录取院校剩余计划向社会公布,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体育类专业招生: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设3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本科第三批设2个有序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自主选拔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试点学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只设1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只有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试点学院入选考生、已获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考生,才能选报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 2015年,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有关高校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的考生可自愿填报有关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 4.我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第一批A、 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艺术类除本科第一批的其他录取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在相应批次的有关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征集志愿”设置如下: (1)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第一批A、 段,本科第二批次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本科提前批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本科第一批A、 段,本科第二批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第一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第二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各批次设一个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三)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 1.考生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院校(专业),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 2.因录取时间重叠,有些志愿不能兼报,具体如下: (1)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2)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与本科第一批 段的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院校志愿不能兼报。 (3)考生填报普通类本(专)科提前批志愿,不能兼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及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院校(专业)志愿。 (4)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或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院校(专业)志愿,不得兼报普通类本(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 (5)考生填报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不得兼报艺术类本科各批次志愿及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院校(专业)志愿、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6)考生填报艺术类专科志愿,不得兼报普通类本科第三批的“征集志愿”。 (7)考生填报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不得兼报普通类本科第一批 段“征集志愿”。 3.考生须将本人所填报的自主(含试点学院)招生院校志愿填报在自主(试点学院)招生院校所在批次(段)平行志愿的A志愿。 4.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只招收第一院校志愿考生且不进行“征集志愿”补充补录。 八、录取 1.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招考委组织实施。 2.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各校须保证通信联络的畅通。 3.省招考委根据我省招生工作的实际安排高校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照批次安排先后顺序开展。 4.省招考委综合考虑我省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成绩等情况划定各类、各批次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含武警)院校招生、国防生招生、公安院校招生,除有特殊说明外,均只招男生,且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5.省招考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普通类专科(高职)批次,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 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 段,本科第二批第一阶段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本批次(段)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补充录取 “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将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缺额数和生源分布情况等进行投档。 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第一阶段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本批次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本批次第二阶段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将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缺额数和生源分布情况等进行投档。 已投档考生被退档的主要原因有:文化课总成绩低,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考生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又未报专业服从志愿,等等。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所报院校志愿,考生档案只能投到先达到投档要求的一所高校。考生如果被退档的考生,在当前录取阶段将不再有投档机会。特别提醒考生,认真、慎重填报自己每个部分的高考志愿(包括专业服从志愿)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避免因志愿填报失误造成遗憾。 艺术特长生招生投档工作在本科第一批A段投档前进行。 自主选拔(含试点学院)招生投档工作在试点高校所在批次(段)投档前进行。 6.高校和省招考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按照已经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招考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7.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列入本科第一批 段录取院校,执行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先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参加 段院校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如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计划,则在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上述两所院校志愿实行平行投档,直到录满为止。 8.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录取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适当降低分数投档录取,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专科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9.民族班只录取有民族班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10.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1.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3.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4.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15.,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16.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高的一种。 凡符合第11条、第12条、第14条、第1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符合第13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由省招考办根据考生所填写报名信息和有关条件筛选考生提供给有关部门审核,经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17.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18.被录取到省内普通高校的我省新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相关手续,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暂住人口实行登记管理,可不办理暂住证。学生毕业后,凭接收单位录用证明,直接将户口迁移到其工作单位所在地。被外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我省新生,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有关高校的要求执行。 19.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招考办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招考办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0.新生入校后由学校负责德、智、体全面复查,发现作弊或德、体不合格,文化课进行一次复试与高考成绩差距悬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1.高等学校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的定向就业计划应面向全省招生,不得指定行业、单位或局部地区生源范围招生。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就业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定向就业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等办法。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考生自愿填报了有关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等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等学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入学资格。高等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得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有关考生收取国家收费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 22.免费教育师范专业招生,列入本科提前批,录取时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录取后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研究生。 23.辽宁省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我省录取工作时间安排以省招考办发布通知为准。 九、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 2015年,我省继续实行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有关规定如下: (一)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划定为我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和民族自治县(市),即: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蒙、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清原、新宾、西丰、本溪、宽甸、凤城、北镇等19个县(市)。户籍地区范围定为上述19个县(市)的农村(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新年度《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分类类别为农村的,即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的户籍地。具体户籍地区可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网址为www.***查询)。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当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均须在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户籍地区范围内,且考生本人须具有在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户籍地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须具有在专项计划实施区域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考生户籍、学籍所在地须在同一县(市); 5.高考成绩(特征成绩)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其中填报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特征成绩)要求达到辽宁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 专项计划志愿与本科第一批 段的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院校志愿不能兼报。考生填报了专项计划志愿,不得兼报普通类本科第一批 段“征集志愿”。 (三)招生办法 1.专项计划志愿填报纳入全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工作。 2.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专项计划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具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达到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专项计划第一阶段录取投档录取工作安排在我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 段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结束之后,普通类本科第二批第一阶段录取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3.专项计划投档规则:先在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再在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以上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如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仍未投满,再在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各阶段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有关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 4.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四)报考资格审核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考生学籍资格。 2.县级公安机关社区警务部门审核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是否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公示及责任追求 1.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名单、被专项计划有关高校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通过省、市、县、中学分级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对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已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要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现违规情况,将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

开办大专预科班- 山东枣庄经济学校

我校与威海职业学院联合招收五年大专。为帮助考生提升考试成绩,圆初中生升大学的梦想,学校将在春季招生中开设大专预科班。对预科班学生,单独编班,专人辅导,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若在夏季中考结束后,报考威海职业学院大专班,市招办将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青岛滨海学院

  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做好试办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报考资格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审定的辽宁省本年度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审核。   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单设批次、单独投档,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置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辽宁省普通类相应科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执行。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批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投档时,筛选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只进行一轮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十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2016年辽宁省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只须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前,由生源所在市组织对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等级证书、成绩册、秩序册原件进行确认。经确认符合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在省、市招生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   经公示符合报考条件、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包括免试),根据我省招生计划公布的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专业代号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只能根据相关条件选报一所院校。录取时省招考办根据考生所填报院校志愿在普通类提前批次时间段内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考生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院校确定。   十二、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2016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辽卫发〔2016〕7号)有关规定,从2016年起,我省将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工作,重点为我省农村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考生报考须具备的条件为:符合当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户籍在我省县(含县级市)范围内;高考总成绩(加分总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以上。   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志愿填报纳入全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免费医学定向生视录取情况安排1至2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已经填报了免费医学定向生志愿、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免费医学定向生“征集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十三、对违反规定、法律行为的处理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法条明确:“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涉嫌犯罪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技校网友

2010-05-30 00:00

我认为上那个没有用倒不如假期里自己借借书看或者买本辅导书结合着自己看。辅导班确实没效果 我一个同学上了一个暑假 高一还没我学得好呢 呵呵

技校网友

2010-05-29 00:00

辅导班一般没大用 还不如自己先自学一下或找个哥哥姐姐教一下就好啊

技校网友

2010-05-29 00:00

北京四中网校吧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山东济宁市到黑龙江伊春市铁力市的物流公司有哪些

    1楼

    基本没有,我也为这个问题问过很多地方了,只有铁路托运处可以托运,每公斤1.5元(包裹被褥等),其他的,如家电家具是2.5元每公斤

  • 我要读技校

    济宁市录取分数线低的高中是哪个里

    2楼

    附高

  • 中专学校

    济宁市的高中升学率排行

    3楼

    嘉祥一中,不是人待的地方。我是济宁一中毕业,当时我同学要去嘉祥一中复读,去了9个,短的3天回来,长的坚持了1个月,条件太艰苦啊。不过成绩确实很牛X。中区的济宁一中和育才现在差不多,我感觉很不错,当然你要进科班,我就在。实验中学是任城区的,没怎么听说有什么成绩。济宁一中从9年前和二中合并后就衰败了,不再有当年的辉煌,是有原因的,济宁一中,不是照顾成绩好的学生,而是照顾老师,每个班里面都有几个好老

  • 中专学校

    2022年济宁市3+2的学校有哪些

    4楼

  • 中专学校

    济宁市高中有哪些,选择什么样的好

    5楼

    复合条件的只有济宁三中

  • 中专学校

    2022济宁市大学排名一览表,济宁市最好的大学有哪些?

    6楼

  • 我要读技校

    济宁市大学排名前十名,济宁市好的高校有哪些?

    7楼

  • 中专学校

    山东济宁市有适合高中学历的好工作吗

    8楼

    答案同上,济宁市正在发展的一个城市各行业带动的就有人都不少。没有不合适,只有你愿不愿意。

  • 中专学校

    济宁市的高中有哪些

    9楼

    好像叫联办高中。不怎么样。你别去那里了,去一中育才实验吧。真不行职业一中吧。

  • 我要读技校

    济宁市有哪些好的高中预科班

    10楼

    北京四中网校现在我不太清楚了,反正以前都是清的一中重点班的老师,讲的都挺好的!而且有,以后上了高中可以家了学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