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
(2)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首次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29日(补报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6日)。
(3)符合免试科目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首次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应及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名确认。
(4)往年考生(已参加过该项考试,有档案号的续考人员,下同)报名参加2010年度的考试,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考试时间及科目6月18日下午2:00-4:30财务与会计6月19日上午9:00-11:30税法(一)下午2:00-4:30税法(二)6月20日上午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下午2:00-4:30税务代理实务

(二)审批手续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办理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办理。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4、获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

考场设置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三)报名咨询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

(二)报名办法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

(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8-28日(网上补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1-15日),逾期不予办理。

7、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6月7-13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2)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首次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