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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工学院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23:14:50 解决时间:2022-08-08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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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工学院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为天津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35,最低位次是45731、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21,最低位次是157137、江苏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27,最低位次是146210、安徽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24,最低位次是149865、广东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68,最低位次是178172、广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59,最低位次是126397。
一、柳州工学院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线
1.2021年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物联网工程天津本科批B段-43545731
物理类物联网工程河北本科批-421157137
物理类物联网工程江苏本科批-427146210
理科物联网工程安徽本科二批-424149865
物理类物联网工程(非定向)广东本科批-468178172
理科物联网工程广西本科二批390359126397
2.2020年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物联网工程天津本科批B段-45344631
理科物联网工程河北本科批452449161559
理科物联网工程江苏本科二批-317144787
综合物联网工程浙江平行录取二段-495160025
综合物联网工程浙江平行录取三段-279252831
理科物联网工程安徽本科二批450444146699
理科物联网工程湖北本科二批-405116531
理科物联网工程广东本科批-457159968
理科物联网工程广西本科二批-379111703
3.2019年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物联网工程湖北本科二批-396115883
理科物联网工程天津本科批B段-38032289
理科物联网工程河北本科二批-418163068
理科物联网工程江苏本科二批-310127473
综合物联网工程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20134270
理科物联网工程安徽本科二批-433144389
理科物联网工程江西本科二批-45496072
理科物联网工程广东本科批434432155570
理科物联网工程广西本科二批396377108328
4.2018年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物联网工程天津本科批-37133358
理科物联网工程河北本科二批-392163040
理科物联网工程辽宁本科批-40384271
理科物联网工程江苏本科二批-288124323
综合物联网工程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05141411
理科物联网工程安徽本科二批-435146828
理科物联网工程江西本科二批-44793676
理科物联网工程湖北本科二批-381117194
理科物联网工程广东本科批407403173963
理科物联网工程广西本科二批-355110616
5.2017年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物联网工程河北本科二批-360153672
理科物联网工程辽宁本科一批-37184911
理科物联网工程江苏本科二批-269121808
综合物联网工程浙江平行录取二段-483147070
理科物联网工程安徽本科二批-415146602
理科物联网工程江西本科二批-41887842
理科物联网工程湖北本科二批-352117008
理科物联网工程广西本科二批-321107843
二、物联网工程专业介绍
计算机类 物联网工程
柳州工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专业特色:物联网(The Internet of things)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物联网产业已成为国家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中之重,亟需大量高水平专业人才,物联网工程专业也是国家及广西重点扶持,发展一个工科类新型特色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物联网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及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技术和方法;精通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与物联网平台软件开发,具有较强的物联网软、硬件开发和综合应用能力,能在物联网及相关领域进行系统设计、实施和维护,既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又具有创新能力,能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

主干课程:C语言程序设计、RFID原理及应用、Andriod嵌入式系统应用程序开发、Zigbee技术应用及无线传感器网络、Linux基础与网络编程、数据结构、单片机与嵌入式开发、射频识别技术、互联网技术、计算机网络、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数字信号处理、信号与系统、通信原理、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操作系统、信息安全基础、、数据库原理及应用、移动通信编程语言。

就业去向:主要可在系统集成类型企业,从事有关物联网硬件底层,通信网络技术应用工作;也可在软件公司从事应用系统开发;也能从事物联网技术在智能交通、环境保护、地质灾害监测、政府工作、公共安全、平安家居、智能消防、工业监测、个人健康等多个领域中的技术应用工作,也可在高校或科研单位从事科研及教学工作或攻读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三、柳州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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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民办一类)
学校简介

柳州工学院创建于2002年,前身为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由柳州市政府与广西科技大学共同举办。2020年4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主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更名为“柳州工学院”。

学校位于广西工业重镇、历史文化名城柳州市,校园占地面积1283.21亩,总投资逾17亿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42.54万平方米。拥有配套设施先进的教学与实验实训楼群,建设有基础实验中心、金工实习中心、各专业实验实训室、仿真实验实训中心等近170个实践教学平台,图书馆纸质馆藏书约185.21万册。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联系部门:柳州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柳东新区新柳大道99号  邮编:545616

咨询电话:0772-3517066、3516196    

传  真:0772-3517051

网  址:https://www.lzhit.edu.cn/           

 

 


通讯地址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9号
奖学金设置

  我校共设:

   

奖学金名称 金额
国家奖学金 8000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国家助学奖学金 3500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5000
学生奖学金 2500
天翼奖学金 6000

                


困难生资助办法

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补助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补助工

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根据《高等学院资助

贫困学生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05〕115号)

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困难补助包括特殊困难补助与临

时困难补助。

第二章    特殊困难补助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册贫困生可申请特殊

困难补助:

(一)身体残疾或有病不能参加勤工助学的;

(二)有较重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正在治疗中的;

(三)父母双方残疾、丧失劳动力或一方已逝世,家庭

无正常经济来源的;

(四)国家法令规定的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五)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学生;

(六)因为政策性或非学生个人及学生家长个人主观原

因而不能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当年没有获得勤工助


学岗位的。

第五条

补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申请特殊困难


 

(一)因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纪律

处分的;

(二)主观不愿意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

(三)已获得资助含各类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酬金等

总计达2000元及以上的。

第六条    特殊困难补助的等级和补助金额

(一)学生申请特殊困难补助,原则上每学年总额不超

过3000元/人。

(二)特殊困难补助分为三个等级。一等:1500-3000

元/人·次;二等:1000-1500元/人·次;三等:500-1000

元/人·次。

第三章    临时困难补助

第七条    不属于在册贫困生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

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一)学生本人遭遇重大意外身体伤害事故或突发急重

病症住院、所需治疗费用较大且个人负担部分超出学生及其

家庭支付能力的;

(二)学生供养人发生重大疾病、突然亡故等或因自然

灾害使家庭经济遭受重大损失,致使学生经济来源发生困难


的;


(三)非本人原因致使个人财物遭受较大损失而影响基


 


本生活的。

第八条


临时困难补助的金额


 


1000


(一)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原则上一次最高不超过

元/人、每学年总额不超过2000元/人;

(二)学生本人遭遇重大意外身体伤害事故或突发急重


 


病症住院的补助


1000-1500


元/人;


 


人;


(三)学生供养人发生重大疾病的补助


500-1000元/


 

(四)学生因自然灾害使家庭经济遭受较大损失,导致

经济来源发生困难的补助300—500元/人;

(五)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其他特殊情况的临时困难补

助由学院另行研究,酌情处理。

第四章    困难补助申请程序

第九条    困难补助申请程序如下:

(一)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西科技大学

鹿山学院困难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汇同其他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必须完整,各级单位核实人签字、单位盖章、联

系电话等项必须真实);

(二)班委评议、辅导员签署意见,报所在系审核;

(三)所在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四)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提交学院审批;

(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审

批结果造表报学院计划财务部发放困难补助;

(六)困难补助随时申请,随时办理。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条    获得困难补助学生的跟踪考察与管理

(一)受补助学生由所在系进行跟踪考察。考察的内容

为:学生的在校表现;学习态度和成绩;家庭经济有否改善;

使用补助款情况等。

(二)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获助档

案,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培养他们

自强自立精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广西科技大

学(筹)鹿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院

发文〔2012〕75号)同时废止。


  中专 2022-08-08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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