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考生:-浙江工商大学
①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法律事务(专科,2.5年,)-网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合同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婚姻法学、税法学、劳动法学、卫生法学、诉讼法学、法律文书、律师与公证、法律逻辑、演讲与口才、社交礼仪、法律职业方向实务。
钱江学院(电话:28865280、28865810)
法律事务专业简介-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Q1:法律事务专业基本情况
法律事务专业设立于2001年,2001年开始面向浙江省内普高第三批招生,2009年开始同时面向甘肃、四川、安徽、贵州等多个省份招生,年约招生90人。截止2015年6月,已有12届毕业生,累计888人。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80人。2011年专业获批校级特色专业。
本专业就业方向有哪些:Q2:?
经过专业系统培养的学生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诸如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
2.公司、企事业单位的行政、法律事务工作人员。
3.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机关、仲裁机构的的书记员、法警、内勤;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的公证员助理、律师助理等司法辅助工作岗位。
本专业的核心课程有哪些:Q3:?
我们开设了民法、婚姻家庭法、经济法、商法、民事诉讼法、速录基础、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辩护与代理等课程。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你将掌握从事基层法律服务、企事业法务以及法庭书记员和律师助理等法律职业辅助工作的专业知识技能。
Q4:本专业的实践教学条件怎样?
校内实训室:1.
序号实训室名称实训项目:、课程教学对应实践教学内容1模拟法庭民事纠纷调处实训企业法务实训刑事诉讼辩护与代理各种实体法及程序法的教学内容、法律实务教学2司法速录中心书记员速录实训速录基础与技术速录的基本技能3法律咨询室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诊所式教学方式法律实务教学各专业课案例式教学
校外实训基地:2.
专业拥有浙江金哲律师事务所、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婺城区、金东区各级法院、检察院以及仲裁委等多家司法机关、律所等校外实训基地,为专业的认识实训、各单项实训以及专业实践、毕业顶岗实习等实训项目提供实践场所及师资力量支持。
Q5:本专业的师资力量如何?
专业现有的师资队伍中,有专任教师10人,兼任教师3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3人,二级律师1人,硕士研究生13人,双师型教师(兼职律师)10人,另有客座教授、兼职教师12人,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特色人才培养:【】
法律事务专业关注学生就业能力和职业发展两大目标,提出了“职业技术教育+本科”的人才培养模式,将职业教育与“”、“司考”全面对接,助力学生提高通过率,实现50%以上的毕业生本科文凭就业,提高学生就业质量;同时,关注学生的后续发展,帮助学生继续通过,参加司考,实现学生职业迁移发展。从2004年专业第一届毕业生开始,12届学生高职毕业时取得本科文凭的人数总计达316人,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数约62人,其中2013届毕业生中5人,2014届毕业生中有4人当年通过司法考试。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专业,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示范建设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培养专科(高职)文化程度,具有法律以及必要的管理等相关知识及其实践技能,能够胜任基层(街道、乡镇)法律服务、中小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法学基础、法律逻辑、法律口才训练、法律职业道德、民事法律与案例分析、刑事法律与案例分析、经济法律与案例分析、行政法律与案例分析、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中小企业法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概论、法律咨询、民间纠纷调解、民事诉讼代理、仲裁代理等。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浙江财经大学
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民法分论》,《民法学》(第五版)分论部分,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法律出版社,2017年。
科目2:《刑法分论》,《刑法学》(第八版)分论部分,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浙江工业大学
一、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复试科目:英语(口试)、专业能力、综合能力(面试)。
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加试科目:刑法学、民法学
2.参考书目:《刑法学》(第五版),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民法学》(第3版),王利明等著,法律出版社,2011。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浙江工商大学
①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法律(法学)-宁波大学
法律(法学)是200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该学位点以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两个硕士学位点为基础,兼顾刑事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等学科,并紧密联系浙江这一特定地区所具有的经济发达、度高、民商事活动复杂频繁的实际和特点,以培养复合型和应用型高层次人才为目标。
近3年来,学位点主持各类科研项目10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项(2016年5项),教育部、司法部、省哲社规划基金等省部级项目24项;总经费达600多万元;发表高水平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14部;科研奖励11项。
学位点现有教授27名(含校外法律实践部门兼职教授17名)、副教授16名、讲师10名,其中博士18名、硕士12名。
学科带头人郑孟状教授:,宁波大学副书记、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中青年学术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出版专著2部,发表学术论文14篇,主持国家级课题2项、其他课题4项,是国内票据法研究领域知名的中青年学者和专家。
学科带头人董茂云老师:,是宁波大学引进的特聘教授,原上海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主持的主要研究项目包括:1998年主持教育部“九五”规划项目《法院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与法制中的作用》;2006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政治文明与司法公正的互动关系研究》;2011年主持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托项目《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一)》。曾于1999年12月获上海市法学会首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共十位)称号。代表性研究成果专著《比较法律文化:法典法与判例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获2002年司法部优秀法学教材与研究成果著作类二等奖。近期的代表性成果有专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研究》(合著,第一作者,商务印书馆2010年)。
学术负责人张炳生教授,法学院院长,中国社科院联合博导、国家特色专业(法学)负责人、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律科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27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省部级等科研项目10余项,获司法部、浙江省等部省级二等奖2项。
学科带头人郑曙光教授:,是宁波大学渔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导,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联合博导,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省级学科基地法学研究中心经济法学方向负责人,2007年获得省级教学名师。长期从事经济法学教学、科研工作,先后主持国家项目4项,其中1项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主持经济法学国家级精品课程3项,主持省部级重大攻关项目、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10余项,出版专著与教材8部,发表论文30多篇,4项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奖与教学成果奖,2项软科学研究成果入选国家级《软科学要报》。
学术方向负责人钭晓东教授,宁波大学渔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导,曾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副书记,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澳大利亚MACQUARIE大学国际法博士后,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第一层次),浙江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 IUCN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高级认证专家,中国环境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法学会教学专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环境法学会常务委员、浙江省环境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1项,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结题优秀)、教育部社科基地重大招标、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等十余项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先后在China legal Sciences、《管理世界》、《光明日报》(理论版)、《现代法学》、《法学》、《法学评论》、Macquari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Environmental Law、《学术月刊》等权威及核心期刊发论文八十多篇,多次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经济法学》等论点摘编及全文复印。出版多部专著和浙江省精品教材。曾获浙江省哲学社科成果一等奖、三等奖二次、省高校成果二等奖二次。
学术负责人俞德鹏教授,中国社科院联合博导,宁波市人大常委,浙江省法理学法史学研究会副会长,主持省部级课题5项,其他课题5项,出版专著6部,独著教材3部,发表论文7篇,专著《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中国户籍制度和户籍法研究》获浙江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学术负责人刘满达教授,出版专著1部,发表论文5篇,获省、市各级奖励5项,主持国家哲社规划基金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4项。
学科点负责人蒲一苇教授:,中国社科院联合博导、法学系副主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浙江省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省级精品课程《民事诉讼法》建设负责人、宁波大学教学名师。出版专著1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等课题10余项,获得浙江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省高校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浙江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是国内民事诉讼法研究领域知名的中青年学者和专家。
学术负责人孙建江副教授,出版译著、专著4部,发表论文6篇,主持省市级科研项目多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法学院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浙江工业大学
一、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复试科目:英语(口试)、专业能力、综合能力(面试)。
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加试科目:刑法学、民法学
2.刑法学:《刑法学》(第五版)高铭暄、马克昌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1;民法学:《民法学》(第3版)王利明 法律出版社 2011
非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035200社会工作、125200公共管理。-浙江师范大学
二、学制
全日制:2-3年,其中法律硕士3年,社会工作硕士2年;
非全日制:2-4年,其中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2年,公共管理硕士2.5年,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期毕业,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三、招生名额
2019年我院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名额如下,实际招生总人数以学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全日制:共75人,其中法律(非法学)硕士20人、法律(法学)硕士30人、社会工作硕士25人;
非全日制:共179名,其中法律硕士14人、社会工作硕士10人、公共管理硕士155人。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提供所报考专业(除公共管理)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全日制招生考试的,原则上本科所学专业与社会工作相关,或有社会工作相关工作经历。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申请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办理网上报考录取等手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内容详见《浙江师范大学关于2019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http://yzw.***.cn/2018/0910/c4966a267705/page.htm
五、报考流程
参见《浙江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zw.***.cn/2018/0910/c4966a267707/page.htm
六、学费标准
全日制:8000元/年;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全程4万元,公共管理硕士全程4.5万元。-浙江师范大学
七、相关链接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http://yzw.***.cn。
八、招生咨询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26-320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579-82298622。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浙江大学
一、 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招生计划
100人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在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
四、联考大纲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五、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浙江大学现场确认点:玉泉校区图书馆演讲厅,现场确认时间7月11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有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
10月25日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考生的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浙江省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
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授课方式
分为双休班和集中班:双休班为国定假、寒暑假以外的周六、周日排课;集中班每学期集中安排4-5周(寒暑假、国定假除外)
为保证培养质量:,国家要求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九、培养费
5万元
十、其它事项
招生培养学院:1、:光华法学院,联系电话:86592723
2、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3、坚决杜绝我校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前辅导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宁波大学
参加复试的分数线为:政治不低于55分,外语不低于50分,专业基础不低于85分,专业综合不低于85分,总分不低于308分。
法律硕士[035])-浙江大学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体育硕士[0452]、教育硕士[0451]、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6060225 360
法律大类(法学)-绍兴市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主要专业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律师实务、婚姻家庭继承法、社会保障法、法律文书写作、合同法等。
法律经济学-浙江理工大学
7. 统计学
法律研究人员:法学研究人员、法律教师、法学研究生。-浙江万里学院
主要专业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经济法、商法、诉讼法、刑法学、国际经济法、行政与行政诉讼法等。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法律文秘专业-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文秘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培养专科(高职)文化程度,具有法律基础知识和文秘专业知识,掌握秘书职业能力和技能,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素养和身心素质,能够胜任政法系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文秘一线工作岗位及法院书记员、速录员岗位,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法学基础、刑事法律基础、民事法律基础、诉讼法、行政法律基础、公司法、普通逻辑、行政管理实务、秘书写作、书记员工作实务、办公室实务、现代社交礼仪、会务管理、法律口才训练、速录技能等。
法律(非法学)-宁波大学
法律(非法学)是200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该学位点以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两个硕士学位点为基础,兼顾刑事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等学科,并紧密联系浙江这一特定地区所具有的经济发达、度高、民商事活动复杂频繁的实际和特点,以培养复合型和应用型高层次人才为目标。
近3年来,学位点主持各类科研项目10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项(2016年5项),教育部、司法部、省哲社规划基金等省部级项目24项;总经费达600多万元;发表高水平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14部;科研奖励11项。
学位点现有教授27名(含校外法律实践部门兼职教授17名)、副教授16名、讲师10名,其中博士18名、硕士12名。
学科带头人郑孟状教授:,宁波大学副书记、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中青年学术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出版专著2部,发表学术论文14篇,主持国家级课题2项、其他课题4项,是国内票据法研究领域知名的中青年学者和专家。
学科带头人董茂云老师:,是宁波大学引进的特聘教授,原上海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主持的主要研究项目包括:1998年主持教育部“九五”规划项目《法院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与法制中的作用》;2006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政治文明与司法公正的互动关系研究》;2011年主持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托项目《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一)》。曾于1999年12月获上海市法学会首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共十位)称号。代表性研究成果专著《比较法律文化:法典法与判例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获2002年司法部优秀法学教材与研究成果著作类二等奖。近期的代表性成果有专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研究》(合著,第一作者,商务印书馆2010年)。
学术负责人张炳生教授,法学院院长,中国社科院联合博导、国家特色专业(法学)负责人、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律科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27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省部级等科研项目10余项,获司法部、浙江省等部省级二等奖2项。
学科带头人郑曙光教授:,是宁波大学渔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导,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联合博导,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省级学科基地法学研究中心经济法学方向负责人,2007年获得省级教学名师。长期从事经济法学教学、科研工作,先后主持国家项目4项,其中1项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主持经济法学国家级精品课程3项,主持省部级重大攻关项目、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10余项,出版专著与教材8部,发表论文30多篇,4项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奖与教学成果奖,2项软科学研究成果入选国家级《软科学要报》。
学术方向负责人钭晓东教授,宁波大学渔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导,曾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副书记,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澳大利亚MACQUARIE大学国际法博士后,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第一层次),浙江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 IUCN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高级认证专家,中国环境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法学会教学专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环境法学会常务委员、浙江省环境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1项,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结题优秀)、教育部社科基地重大招标、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等十余项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先后在China legal Sciences、《管理世界》、《光明日报》(理论版)、《现代法学》、《法学》、《法学评论》、Macquari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Environmental Law、《学术月刊》等权威及核心期刊发论文八十多篇,多次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经济法学》等论点摘编及全文复印。出版多部专著和浙江省精品教材。曾获浙江省哲学社科成果一等奖、三等奖二次、省高校成果二等奖二次。
学术负责人俞德鹏教授,中国社科院联合博导,宁波市人大常委,浙江省法理学法史学研究会副会长,主持省部级课题5项,其他课题5项,出版专著6部,独著教材3部,发表论文7篇,专著《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中国户籍制度和户籍法研究》获浙江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学术负责人刘满达教授,出版专著1部,发表论文5篇,获省、市各级奖励5项,主持国家哲社规划基金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4项。
学科点负责人蒲一苇教授:,中国社科院联合博导、法学系副主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浙江省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省级精品课程《民事诉讼法》建设负责人、宁波大学教学名师。出版专著1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等课题10余项,获得浙江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省高校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浙江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是国内民事诉讼法研究领域知名的中青年学者和专家。
学术负责人孙建江副教授,出版译著、专著4部,发表论文6篇,主持省市级科研项目多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法学院
法律大类(法学)-三门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主要专业课程::宪法学、法理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上)(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学、法律文书写作、社会保障法、合同法、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师实务等。
浙江广播(教育专科)专科专业介绍-法律事务-浙江广播
养规格:专科,两年制三年学习,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必需的法学知识,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重点面向基层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国家大学学习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英语Ⅰ(1)、英语Ⅰ(2)、计算机应用基础。
2.专业基础课
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1)、刑法学(2)、民法学(1)、民法学(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逻辑学。
3.专业课
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婚姻家庭法学、房地产法、WTO法律专题、国际贸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