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大数据与会计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2 02:06:11 解决时间:2022-08-08 15:45

满意答案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大数据与会计录取分数为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66,最低位次是258049、四川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40,最低位次是192507。
一、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大数据与会计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大数据与会计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大数据与会计四川专科批333166258049
文科大数据与会计四川专科批409240192507
二、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介绍
财务会计类 大数据与会计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熟悉会计基本理 论与相关财经法规,熟练掌握会计基本技能,具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出纳业务、会计管 理、税务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力,从事单位出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查账验证、会计咨询 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各级财税机构,在单位出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档案管理纳税申报等岗位 群,从事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出纳、会计工作管理、涉税业务办理、财务管理、查账验证、 会计咨询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正确运用会计信息化系统软件处理会计信息的能力;

3.具备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能力,能够依法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管理银行账户;

4.掌握会计核算与监督的基本方法,具备按照会计准则对会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 录、报告的能力;

5.掌握会计基本理论,了解相关财经法规;

6.掌握Excel及其他办公软件的操作技能,具备运用软件辅助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 税费计算等工作的能力;

7.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基本的财务分析和管理能力;

8.熟悉税收法律制度,熟悉纳税申报的流程,具备税费计算和申报的能力。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会计基础、企业财务会计、成本计算与分析、企业财务管理、税费计算与申报、会计信 息化、出纳业务操作、会计综合实训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会计基本技能、会计核算方法、企业经济业务核算、成本核算、税费计算与 申报、财务管理、会计信息化软件应用、审计业务办理、企业创设、会计综合、ERP沙盘模 拟演练等实训。

在企业、事业单位和会计软件开发公司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会计电算化证书(初级、中级) 珠算证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会计会计电算化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会计学

三、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193
校友会(高职一类)
383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终贯彻“社会需求引领城市发展,高职教育开启幸福人生”的办学理念,“立足成都,服务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确定了以城市建设和管理、文化创意为重点,以现代服务业、新兴制造业为支撑,形成了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鲜明城市特色和职业特色的专业结构,坚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毕业生就业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实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与众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适应市场需要的就业能力。学院与行业协会和企业专家共同研讨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模式以及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等,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工作,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努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保障学生高质量就业。学院2011届、2012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9%。学院在2013年4月被四川省教育厅授予“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录取方法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章程(节选)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三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1.2∶1。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我院艺术招生的所有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将依据考生的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编导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艺术类考生还应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周边环境

学院地处四川省会成都市。成都既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又是一座国际化现代大都市,更是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是西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及交通、通讯枢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学院位于成都市城东,毗邻三环路、紧邻成都东站,地处城市向东发展的核心地带,成都地铁2号线直达我院,交通顺畅,出行便捷。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
  中专 2022-08-08 15:45

相关问答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