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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21:02:37 解决时间:2022-08-0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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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录取分数为四川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58,最低位次是188798。
一、四川城市职业学院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录取分数线
1.2021年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四川专科批258258188798
二、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介绍
旅游类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酒店服务与 经营管理的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酒店经营管理和团队合作能力,从事现代酒店 业或高端服务业的一线服务和基层督导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现代酒店和高端服务行业,在前厅、客房、餐饮和酒店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 岗位群,从事一线服务、基层督导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较强的外语口语表达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具备酒店及相关服务业基层管理与督导能力;

4.具有较强的沟通与抗挫能力;

5.具备处理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6.具备与本专业职业发展所需要的审美能力;

7.掌握基本的服务礼仪,具备良好的职业形象;

8.掌握现代酒店和高端服务业各岗位相应的专业操作技能。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中餐服务、西餐服务、餐饮经营与管理、酒水知识与酒吧管理、前厅服务与管理、客房 服务与管理、酒店市场营销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中餐服务、西餐服务、客房服务、前厅服务、酒店管理软件应用等实训。

在高星级酒店或高端服务业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餐厅服务员(中级) 前厅服务员(中级) 客房服务员(中级) 调酒师(中级)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三、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193
校友会(高职一类)
383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终贯彻“社会需求引领城市发展,高职教育开启幸福人生”的办学理念,“立足成都,服务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确定了以城市建设和管理、文化创意为重点,以现代服务业、新兴制造业为支撑,形成了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鲜明城市特色和职业特色的专业结构,坚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毕业生就业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实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与众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适应市场需要的就业能力。学院与行业协会和企业专家共同研讨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模式以及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等,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工作,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努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保障学生高质量就业。学院2011届、2012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9%。学院在2013年4月被四川省教育厅授予“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奖学金设置

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我院设立多项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 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三个档次:4000元、3000元、2000元;3、学习一、二、三等奖学金:1000元、600元、300元(每期一评);4、单项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强身健体奖、社会实践优秀奖、学科竞赛奖等100 -1000元,“华通造价”奖学金2000元。

贫困助学措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国家助学金”;四川晟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额资助部分贫苦学生学杂费;此外,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还为就读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生源地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本人申请,提供贫困证明,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6000元。

其他资助措施按国家的相关政策办理。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
录取方法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章程(节选)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三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1.2∶1。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我院艺术招生的所有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将依据考生的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编导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艺术类考生还应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中专 2022-08-0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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