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7 20:19:08 解决时间:2022-08-08 15:45

满意答案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录取分数为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79,最低位次是245652、四川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11,最低位次是196730。
一、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四川专科批279279245652
文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四川专科批289211196730
2.2020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四川专科批313189259122
文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四川专科批347200206010
3.2017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四川专科批-277248351
文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四川专科批-278181734
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介绍
建筑设计类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牢固掌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建筑装饰设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从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建筑装饰设计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构成艺术、建筑装饰制图与阴影透视、建筑装饰构造、建筑与装饰材料、建筑装饰施工工艺、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建筑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建筑装饰设计ⅠⅡ、计算机辅助设计Ⅰ(AutoCAD)、计算机辅助设计Ⅱ(3DMAX与Photoshop)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在装饰装修公司、环境艺术设计公司、房地产公司、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企事业机构从事装饰施工、装饰设计、装饰预算、装饰材料、装饰质安与监督管理等工作。

【实践实训】:认识实习、工种实训(钢筋、模板、架子、砌筑、抹灰五大工种)、建筑写生、制图实训、装饰构造大作业、装饰材料调研实训、建筑装饰施工实训、装修平面图专周实训、装修效果图专周实训、装饰预算实训、招投标模拟实训、顶岗实习、毕业综合实习、毕业设计以及暑期社会实践等。

【获得职业证书】:第五学期参加由四川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建设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统考,可取得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员(或预算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毕业后可考取国家注册建造师、造价师、建筑师等。

三、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193
校友会(高职一类)
383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终贯彻“社会需求引领城市发展,高职教育开启幸福人生”的办学理念,“立足成都,服务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确定了以城市建设和管理、文化创意为重点,以现代服务业、新兴制造业为支撑,形成了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鲜明城市特色和职业特色的专业结构,坚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周边环境

学院地处四川省会成都市。成都既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又是一座国际化现代大都市,更是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是西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及交通、通讯枢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学院位于成都市城东,毗邻三环路、紧邻成都东站,地处城市向东发展的核心地带,成都地铁2号线直达我院,交通顺畅,出行便捷。


奖学金设置

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我院设立多项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 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三个档次:4000元、3000元、2000元;3、学习一、二、三等奖学金:1000元、600元、300元(每期一评);4、单项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强身健体奖、社会实践优秀奖、学科竞赛奖等100 -1000元,“华通造价”奖学金2000元。

贫困助学措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国家助学金”;四川晟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额资助部分贫苦学生学杂费;此外,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还为就读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生源地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本人申请,提供贫困证明,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6000元。

其他资助措施按国家的相关政策办理。


毕业生就业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实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与众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适应市场需要的就业能力。学院与行业协会和企业专家共同研讨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模式以及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等,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工作,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努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保障学生高质量就业。学院2011届、2012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9%。学院在2013年4月被四川省教育厅授予“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录取方法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章程(节选)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三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1.2∶1。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我院艺术招生的所有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将依据考生的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编导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艺术类考生还应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中专 2022-08-08 15:45

相关问答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