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份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2021 |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 理科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95 | 242141 |
| 2021 | 学前教育 | 理科 | 专科批 | 普通类 | 151 | 258412 |
| 2021 |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 文科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45 | 191551 |
| 2021 | 学前教育 | 文科 | 专科批 | 普通类 | 150 | 199866 |
| 层次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分类 |
|---|---|---|---|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较系统的专 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具备较强保育能力、活动设计与组织能力、实践反思与自我发展能力, 善于沟通与合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教师。 就业面向
本专业主要面向托幼机构和其他学前教育机构,以及社区幼教机构、家庭教育咨询机构、 社会办学机构、儿童玩具开发机构、儿童书籍出版机构,从事教学与管理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基本的学前教育管理能力,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编制教学和游戏活动方 案,创设适宜的教育环境、组织实施各项教育教学及评价活动成效的技能;
2.具备初步的教学反思、教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3.具备理解幼儿、教育幼儿与发展自我的能力;
4.具备先进的教育思想,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儿童;
5.掌握从事幼教工作所必需的艺术技能,以及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的技能;
6.掌握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儿童卫生保健、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幼 儿园活动设计与实施、学前儿童行为观察与发展评价、学前儿童家长工作指导等专业知识。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幼儿卫生与保育、儿童发展心理、学前教育学、幼儿文学、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学前教 育研究方法、特殊儿童发展与学习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幼儿教师口语、幼儿游戏与指导、歌曲演唱、钢琴与幼儿歌曲伴奏、舞蹈与 幼儿舞蹈创编、美术与幼儿美术创作、幼儿行为观察与引导、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实施、 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教育诊断与幼儿心理健康指导、教学综合能力等实训。
在幼儿园、托儿所、亲子园、学前班等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幼儿园教师育婴师(中级、高级)保育员(中级、高级)营养师(中级、高级)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学前教育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学前教育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终贯彻“社会需求引领城市发展,高职教育开启幸福人生”的办学理念,“立足成都,服务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确定了以城市建设和管理、文化创意为重点,以现代服务业、新兴制造业为支撑,形成了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鲜明城市特色和职业特色的专业结构,坚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章程(节选)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三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1.2∶1。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我院艺术招生的所有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将依据考生的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编导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艺术类考生还应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
联系电话:028-84683030 84683131 84683115
传真电话:028-84683131
邮政编码:610101
电子邮件:scuvczb@163.com

三考核方法采用常规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独立评分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包括专业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测试两个方面专业基本素质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素养和专业认知两方面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学前教育专业能力水平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指南

3舞蹈考核形式考试内容考核要求分值时间成绩评定现场展示舞蹈作品表演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风格特征突出203分钟以内考官根据考核要点打分作品风格韵律把握准确动作规范流畅30表现力强舞蹈形象生动鲜明30有较扎实的舞蹈基本功舞台效果好20备注1自备一个舞蹈作品舞种不限古典舞民间舞拉丁舞爵士舞等任选2自备服装道具伴奏音乐3格式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指南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分数为河北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21,最低位次是197897、重庆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80,最低位次是98954、重庆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99,最低位次是77229、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前教育录取分数为河北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21,最低位次是197897、重庆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80,最低位次是98954、重庆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99,最低位次是77229、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95,最低

1.分数线: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为295;2.学费: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眉山校区)(眉山校区)为34000;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学费学校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学费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

1.分数线: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为295;2.学费: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眉山校区)(眉山校区)为34000;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前教育合作办学专业及学费学校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学费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前教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四川学前教育录取分数线为295分(理科)。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前教育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地区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四川理科专科批普通类29524214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四川学前教育录取分数线为295分(理科)。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四川学前教育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理科专科批普通类学前教育理科专科批普通类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文科专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重庆学前教育录取分数线为180分(物理类)。四川城市职业学院重庆学前教育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学前教育物理类专科批普通类学前教育历史类专科批普通类学前教育专业介绍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分类专科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河北学前教育录取分数线为221分(历史类)。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河北学前教育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学前教育历史类专科批普通类学前教育专业介绍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分类专科(高职)三年教育类基本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