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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医学影像技术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23:42:45 解决时间:2022-08-0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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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医学影像技术录取分数为河北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24,最低位次是197511、重庆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80,最低位次是98954、重庆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31,最低位次是72304、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99,最低位次是256295、四川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92,最低位次是198308。
一、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医学影像技术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医学影像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历史类医学影像技术河北专科批-224197511
物理类医学影像技术重庆专科批-18098954
历史类医学影像技术重庆专科批-33172304
理科医学影像技术四川专科批400199256295
文科医学影像技术四川专科批459192198308
2.2020年医学影像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医学影像技术河南专科批-180460554
文科医学影像技术河南专科批-180347337
理科医学影像技术重庆专科批-264111094
文科医学影像技术重庆专科批-27272296
理科医学影像技术四川专科批408169260009
文科医学影像技术四川专科批435183207446
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介绍
医学技术类 医学影像技术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各种医学影 像成像原理、医学影像检查操作技术所必需的医学和理工学基本知识,掌握X线摄影技术、 计算机体层检查技术、磁共振检查技术、超声检查技术,从事医学影像技术领域工作的高素 质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各级医疗机构医学影像科室,在诊疗技术岗位群,从事医学影像设备的操作、 完成各类医学影像检查的技术实施等工作,也可以在影像设备生产运营企业,从事医学影像 设备生产、经营和服务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独立进行各种影像检查技术的体位设计、扫描参数设定、图像后处理的能力;

2.掌握医学影像成像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能够规范操作和使用各种医学影像设备;

3.熟悉常见疾病的影像学表现,掌握初步影像学诊断的技能:

4.熟悉影像设备技术参数,具备维护、管理医学影像设备的能力;

5.了解超声检查、放射治疗和介入诊疗的基础理论与操作技术;

6.具有良好的质量、安全、卫生意识和责任感,处事严谨细致。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医学影像解剖学、医学影像成像原理、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医学影像诊断学、医学影像 设备学超声技术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医学影像成像原理的验证实验、医学影像检查技术的实际操作演练、医学影 像设备结构的部件识别和基本电路分析、医学影像诊断常见病多发病的影像阅读诊断的实训。

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能力考评(CT/MR/DSA乳腺技师)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医学影像技术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医学影像技术

三、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193
校友会(高职一类)
383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终贯彻“社会需求引领城市发展,高职教育开启幸福人生”的办学理念,“立足成都,服务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确定了以城市建设和管理、文化创意为重点,以现代服务业、新兴制造业为支撑,形成了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鲜明城市特色和职业特色的专业结构,坚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录取方法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章程(节选)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三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1.2∶1。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我院艺术招生的所有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将依据考生的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编导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艺术类考生还应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
周边环境

学院地处四川省会成都市。成都既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又是一座国际化现代大都市,更是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是西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及交通、通讯枢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学院位于成都市城东,毗邻三环路、紧邻成都东站,地处城市向东发展的核心地带,成都地铁2号线直达我院,交通顺畅,出行便捷。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

联系电话:028-84683030  84683131  84683115

传真电话:028-84683131

邮政编码:610101

电子邮件:scuvczb@163.com


  中专 2022-08-0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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