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5、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2、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①艺术本科专业按专业、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②艺术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1、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①体育本科专业按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②体育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1、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①体育本科专业按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②体育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5.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或通过传真请假,经同意后可延期报到。在规定报到时间截止十五日内未来校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果自负。学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939-传真:0839-

2、凡在我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20天后,未前来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凡在我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20天后,未前来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