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录取(1)专业考试:招收艺体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专业考试实施办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于4月10日前组织专业考试,并于4月12日前将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名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查。(2)录取:原则上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对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按照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招生学校书面申请,可适当降低文化课录取分数。推荐自主招生录取(
录取(一)录取工作安排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采取统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录取的方式进行。1、推荐自主招生录取(1)考生资格认定:初中学校向高中学校推荐的自主招生人选,必须有至少两名诚信度高、具有中教一级以上专业职称的任课教师的推荐信,初中学校加盖公章予以认定。推荐自主招生人选各考查科目成绩须达到B等以上(包括B等)。(2)报名材料:考生填写《东营市2008年普通
特长录取(1)专业考试:招收艺体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专业考试实施办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于4月10日前组织专业考试,并于4月12日前将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名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查。(2)录取:原则上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对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按照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招生学校书面申请,可适当降低文化课录取分数。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
推荐自主招生录取(1)考生资格认定:初中学校向高中学校推荐的自主招生人选,必须有至少两名诚信度高、具有中教一级以上专业职称的任课教师的推荐信,初中学校加盖公章予以认定。推荐自主招生人选各考查科目成绩须达到B等以上(包括B等)。(2)报名材料:考生填写《东营市2008年普通高中推荐自主招生报名表》(附件2),初中学校于5月底前将报名表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高中学校,6月8日前各县区教育局、胜利
录取(一)录取工作安排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采取统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录取的方式进行。1、推荐自主招生录取(1)考生资格认定:初中学校向高中学校推荐的自主招生人选,必须有至少两名诚信度高、具有中教一级以上专业职称的任课教师的推荐信,初中学校加盖公章予以认定。推荐自主招生人选各考查科目成绩须达到B等以上(包括B等)。(2)报名材料:考生填写《东营市2008年普通
指标分配录取(1)指标分配:原则上按照初中毕业生人数和学校规范化学校等级分配指标,其中省级规范化学校上浮5%,市级规范化学校上浮2%,“十佳学校”在此基础上再上浮2%。公式为:Zn=〔Z/∑N(1+B)〕×〔N(1+B)〕其中:Zn是指该初中学校应分得的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数;Z是指普通高中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总数;B是指初中学校按照规范化学校等级和是否“十佳学校”需要上浮的比
统一录取在推荐自主录取、分配指标录取、特长录取完成后,统筹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名志愿,按照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一)录取工作安排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采取统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录取的方式进行。1、推荐自主招生录取(1)考生资格认定:初中学校向高中学校推荐的自主招生人选,必须有至少两名诚信度高、具有中教一级以上专业职称的任课教师的推荐信
招生计划市教育局下达的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是指令性计划,详见《东营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审批表》(附件1),各学校之间不得调剂使用。统一录取在推荐自主录取、分配指标录取、特长录取完成后,统筹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名志愿,按照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一)录取工作安排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采取统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录取的方式进行。
录取工作安排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采取统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录取的方式进行。1、推荐自主招生录取(1)考生资格认定:初中学校向高中学校推荐的自主招生人选,必须有至少两名诚信度高、具有中教一级以上专业职称的任课教师的推荐信,初中学校加盖公章予以认定。推荐自主招生人选各考查科目成绩须达到B等以上(包括B等)。(2)报名材料:考生填写《东营市2008年普通高中推荐自主
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是维护我市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内涵发展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政绩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遵守各项招生纪律,严格按照鲁教基字〔2007〕10号文件规定开展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