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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7:34:55 解决时间:2022-08-08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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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录取分数为山东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7,最低位次是52479。
一、山东师范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国际经济与贸易山东普通类一段-55752479
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介绍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山东师范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成立于2011年3月,其前身是成立于2004年的经济管理学院。作为新成立的学院,学院历史虽不长,但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均取得了跨越式发展。 学院设有山东省投资发展研究基地、WTO研究中心、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经济纠纷与贸易争端研究中心等学术机构。学院师资队伍结构合理,85%的专任教师拥有博士学位。学院教师在《经济研究》、《财贸经济》、《世界经济》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了一批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山东省高校优秀成果一等奖10余项。 学院教学条件良好,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200余人,研究生50余人。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居全校前列,研究生就业率连续3年保持在100%。近年来学生考研率、考博率不断上升,众多学生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山东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 学院现有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期货与金融四个本科专业和方向。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是山东省名校工程重点建设专业,金融学专业是教育部布控专业、山东师范大学热门专业,期货与金融是在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大力支持下在山东省首设的一个全新金融学专业方向。学院现有世界经济、西方经济学、国际商务三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其中世界经济学科被列为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并获得中央财政支持。

三、山东师范大学
101
软科(综合)
99
校友会(综合)
90
武书连
771
US排名
学校简介

学校详细情况请访问山东师范大学党委办公室>>  

学校名称: 山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 10445。

办学地点: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长清湖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建校68年来,学校植根齐鲁文化沃土,汲取泉城人文灵韵,秉承“尊贤尚功、奋发有为”的校园精神和“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自觉传承创新齐鲁文化,努力彰显教师教育特色,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学位体系完备、师资人才充沛、社会声誉优良的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

毕业生就业

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就业网:

http://www.career.sdnu.edu.cn/index.aspx


困难生资助办法

 

  根据国家、省出台的学生资助相关政策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措施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具体信息请访问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山东师范大学联系方式:

 

· 

党委办公室

· 电话:0531-86182215、86182217 | 传真:0531-86180066


· 校长办公室

· 电话:0531-86180015 | 传真:0531-86180017


· 长清湖校区办公室

· 电话:0531-89611805 | 传真:0531-89611808


· 招生办公室

· 电话:0531-86180245、86182201、86182202(本科)
0531-86180804(研究生)

· 就业指导中心

· 电话:0531-86180684、89611819(本科)0531-86180029
、86182291(研究生)


招生网址:www.zsb.sdnu.edu.cn (本科);www.yjs.sdnu.edu.cn (研究生)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录取原则: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在江苏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要求为BB。

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考生统考成绩需在前1.5万名(含)以内),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各省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专业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男)、舞蹈学(女)、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学(健美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山东省内招生使用校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校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其余省份招生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校考或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音乐表演(校企合作)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高考文化课成绩×0.4)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投档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体育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四)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完成全部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后,在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同类专业中进行专业调剂。


(五)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考生统考成绩需在前1.5万名(含)以内),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各省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专业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男)、舞蹈学(女)、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学(健美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山东省内招生使用校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校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其余省份招生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校考或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音乐表演(校企合作)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高考文化课成绩×0.4)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中专 2022-08-08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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