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志愿表”内所填的志愿均未被录取,且在志愿表内表示“愿意征求志愿”,在区县中招办投档结束后,如有部分学校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考生可根据这些招生学校的要求,填报“征求志愿”,由区县中招办再一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志愿顺序录取。
10、去年各校的投档录取分数线对今年填报志愿有否参考作用?有一定参考作用。考生在填报志愿顺序时,根据自己的意愿及能力,可把前几年的各校投档录取分数线作为填报志愿前后排序的参照,但不能作为唯一依据。因为由于每年考生的学业水平不同,考生填报各校的人数不同,所以各校投档录取分数线会有变化。
13、怎样选择自己的志愿?每个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情况、身体条件、家庭经济状况,了解学校的类别、收费、住宿、交通以及招生学校的一些特殊要求等,结合自己理想选填志愿,达到理想与能力相结合。考生不愿去的学校不要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7、“择校生”如何招生录取?“择校生”招生录取工作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三限”的规定,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只有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才能招收“择校生”。“择校生”志愿须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投档时与其它志愿同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择校生”的录取涉及到一次性收取择校费,所以考生及家长要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填报,考生被填报的“
4、是否可以放弃已被录取的学校而顺延至后面的志愿学校?考生须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报考的学校志愿。考生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一经录取某一志愿学校,其它志愿自然失效。
5、如果未被“提前录取志愿”学校录取,是否会影响以后志愿的录取?考生不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或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其后面志愿的投档、录取。
1、“高中阶段学校”的概念是什么?参与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分两类:一类是普通高中学校,包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区县重点高中、民办高中、转制高中、综合高中等;另一类是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专、职校和技校。
11、考生填写“志愿表”要注意什么?考生填写志愿时必须把招生学校的代码(5位数)与简称填写准确清楚,代码与简称保持一致。若代码与简称填写错误,造成不一致,投档时以学校代码为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填报人负责。填写时要求字迹端正清楚。考生志愿表填写完毕交区县中招办后,任何人不得要求更改志愿。
3、什么叫“名额分配”招生?如何填报“名额分配”招生志愿?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根据考生的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在全市统一规定的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的办法称为“名额分配”招生。考生可按本人意愿根据分配在本初中学校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在志愿表“提前录取志愿”栏中填报一个志愿。
15、考生根据什么范围来选择招生学校?各区县的招生计划,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报考生源情况合理编制,报市教委发展规划处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和录取过程中的微调。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印发本区县《2009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一书。考生根据报考所在区县的“招生计划书”内的招生学校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凡未列入“招生计划书”内的各类学校,考
14、什么是征求志愿?考生在“志愿表”内所填的志愿均未被录取,且在志愿表内表示“愿意征求志愿”,在区县中招办投档结束后,如有部分学校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考生可根据这些招生学校的要求,填报“征求志愿”,由区县中招办再一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志愿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