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经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在试用期内必须接受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并通过考试。新录用人员根据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参加招录单位安排的基层实习锻炼,并完成实习任务。
考试(一)笔试1、内容。笔试内容包括2门公共科目和1门专业科目考试。专业考试的科目即为报考人员所报职位规定的专业考试科目。考试范围以《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等六大类。2、时间
考试咨询和监督电话招考咨询详见《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务问答》、《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技术问答》。政策咨询电话:考务咨询电话: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516-5监督电话:各招录单位负责接受报考人员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招录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通过面试的人员到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对公安、司法等机关有特殊要求的职位,还须进行体能测试。
(八)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
2、时间。考试时间定于3月27日。具体安排为:3月27日上午9:00-11:30申论3月27日下午13:00-15: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月27日下午16:00-17:00专业科目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2月3日至1992年2月3日期间出生);
职位报名(一)职位查询各级机关具体的招录职位、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从2月3日起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查询。需要对《招考简章》中有关信息进行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上海“21世纪人才网”《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
(二)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月3日9:00至2月9日18:00。2、报名方式。实行网络报名,网址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每人每次限报一个职位。如报考人员未被招录单位审核通过时,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再选报其他职位。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月3日9:00至2月11日18:00期间登录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月3日9:00至2月9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