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教委批准,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学校对口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
(1)计划
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招生计划约1000人,面向全市招生。
(2)招生录取
考生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考生“中高职贯通”志愿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2018年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学生约为7.1万人,高中阶段录取率为98%左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学生须具有2018年中招报名资格,且须参加语文、数学等科目的统一学业考试(含特教学业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不得参加2018年中招录取。2018年中招录取工作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两个批次进行。本市将进一步健全初中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招生
(五)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班)的招生录取工作上海市盲童学校、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提前招生录取学校。上海市盲童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视力残疾学生,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力残疾学生,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残疾学生。各区举办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录取学校,招收具有本区
(二)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实行上海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以下简称“特教学业考试”),报考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普通中职校附设的特殊教育班(以下简称“中职特教班”)。特教学业考试根据不同类别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标准实施单独命题、单独考试,采取不同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与计分方式(详见附件1),考试日期与统一学业考试同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应届初三学生,如确需参
(一)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以下简称“统一学业考试”)主要考核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统一学业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统一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科目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科目和理
(六)政策性照顾项目情况2018年中招政策性照顾项目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附件3)。照顾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程序及时申报,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名单,实行学校、区、市三级公示,如有举报并经核实确认,一律取消其照顾资格。2018年中招政策性照顾项目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附件3)。照顾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程序及时申报,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名单,实行学校、区、市三级公示,如有举报并经核实确认,一律取消其照顾资
(二)提前招生录取工作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包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录取、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两大类别。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包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录取、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两大类别。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预录取和录取。(1)编制计划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计划为
(一)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按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 1.市教委负责全市中招计划的宏观管理,加强对本市初中毕业生的生源预测和对各区县中招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审核和协调。 2.各区县教育局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本地区实际,编制本地区中招计划。 3.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每班40名以内(中职校艺术类专业
(一)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市教委负责全市中招计划的宏观管理,对各区中招计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审核和协调。本市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计划编制要求与2017年一致,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比不低于总计划的50%(包括推荐生名额分配、本区名额分配、零志愿名额分配三种类型)。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教育资源,按照
(1)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职业学院附属中学等5所学校的招生。上述学校要制定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等),于2018年3月下旬前报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和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3月底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学校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规范招生录取工作,直升录取名单于5月底前由学校分别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所在区招考机
4.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招生 经市教委批准,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学校对口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 (1)计划 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招生计划约1000人,面向全市招生。 (2)招生录取 考生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考生“中高职贯通”志愿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