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项目:-华侨大学
A级报名标准:已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者,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并参加过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全国羽毛球冠军赛、全国羽毛球青年锦标赛等比赛之一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C级报名标准: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单项前三名的队员。
(四)篮球项目: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已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者不予报名。
(五)足球项目: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曾参加中超、中甲、乙级联赛,并已在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者不予报名。
备注:近三年的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4年6月份后。
三、报名办法
1.文化考试报名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必须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并根据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关省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报考资格。
其中,A类项目运动员要在3月20-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n)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定在2017年4月22日至23日。考试大纲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上公布。
2.体育专项测试报名
请考生于2017年1月19日-2月17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n/gspyddbm/),先注册账号,再点击报名登录,进入高水平运动队栏目点击进入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报考华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并确认志愿。
四、体育专项测试报到的时间、地点及审核
1.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测试的学生请于该项目测试的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参加测试的学生在报到时须携带报名应备材料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包括:准考证、以及网上报名上传的有关资料原件),以及现场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报到现场进行照相并办理报考手续。
五、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篮球、足球、田径、游泳在华侨大学泉州校区设立测试点,时间暂定2017年3月4-5日。
羽毛球项目将在厦门校区羽网馆设立测试点,时间暂定2017年3月3日进行测试。
我校将根据各项目的报名情况适当增加测试时间,具体报到验证、测试时间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2.各项目测试内容:包括初审面试、专项技术测试,具体详见附件《华侨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内容》。
六、入围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按照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并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需要,择优认定部分考生,并按规定上报公示后,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通过后视为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水平测试合格。
3.获得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华侨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必须在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后,方可签订上述协议。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录取:
(1)经体育专项测试后,获得我校认定为A等级的考生,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
(2)经体育专项测试后,获得我校认定为B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录取。
(3)经体育专项测试后,获得我校认定为C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运动队建设需要,由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健将与一级运动员经测试,达到B级或C级标准的,自愿按相应等级录取,可以申请。学校将按相应等级给予测试加分或优先认定,具体按华侨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内容和管理办法执行。
特别提示:认定为B、C等级的考生,须于2017年7月6日前(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将网上查询的成绩截图保存打印后(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以EMS邮寄至我校招生处,逾期未邮寄者影响录取的后果自负。
5.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可填报相关专业。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6.我校有权要求对参加测试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药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若教育部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学费标准
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根据所录取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为5460元/年。到校后表现突出的运动员还将有机会享受“华侨大学姚加茂体育基金”奖励。学费标准按当年福建省物价局批准为准。
八、约束及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察电话:(0595-22693678)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将测试合格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并经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后,由教育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九、关于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
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6〕179号)的优秀运动员,请于2017年2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以邮政EMS方式寄达我处,我校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审核通过后回寄申请表,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十、其他
考生报到、测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招生项目:田径、游泳、篮球(男子)、足球(男子)、羽毛球。-华侨大学
2.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57人。招生计划面向全国,各项目招生计划人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3.各项目报名标准
①田径项目: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②游泳项目: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
③羽毛球项目: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
④篮球项目: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⑤足球项目: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文化考试报名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必须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并根据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关省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报考资格。
2.专业测试报名
请考生下载并填写好《华侨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http://zsc.***.cn/s/31/t/386/46/8e/info18062.htm),并按以下第3点报名应备材料的要求将复印件同时以邮政特快形式邮寄至招生处,邮寄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招生处(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
邮编:362021
联系电话:0595-22695678
专业测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21日(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3.报名应备材料(请备好复印件邮寄,考试前必须带好原件以便验证。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①带有考生号的相关证明。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省招办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考生号。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
运动员等级证书:③。
④运动成绩证明
包括:获奖证书、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必须在有本人姓名的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公章。
⑤学历证明
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往届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学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4.报名费:人民币150元/人.项目
四、测试报到的时间、地点及审核手续
1.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测试的学生请于该项目测试的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参加测试的学生在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提供报名应备材料原件进行身份验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报到现场进行照相并办理报考手续。
五、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篮球、游泳项目将设立辽宁省、华侨大学泉州校区2个测试点,其他项目只设立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测试点。辽宁省测试点预计在2012年11月中旬进行测试,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测试点预计2013年1月中旬进行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项目测试内容:包括专项技术和身体素质,具体详见《华侨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内容》。
其中专项水平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凭专项水平测试成绩经公示合格后直接颁发合格证,不需要参加附加分的测试。
六、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及身体素质测试的成绩,并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需要,择优认定部分考生,并按规定上报公示后,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后发给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水平测试合格证。
3.获得我校专业水平测试合格证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华侨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在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后,方可签订上述协议。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录取: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录取。
(3)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或运动健将称号的考生,择优认定部分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合格者。
5.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可填报相关专业。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6.我校有权要求对参加测试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药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若教育部201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学费标准
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根据所录取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为3900-4420元/年。到校后表现突出的运动员还将有机会享受“华侨大学姚加茂体育基金”奖励。学费标准按当年福建省物价局批准为准。
八、约束及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察电话:(0595-22693678)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将测试合格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并经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后,由教育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九、其他
考生报到、测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