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全市技能培训鉴定方案和补贴资金支出计划。
(二)组织技能培训鉴定及其有关宣传工作。
(三)受理市属培训机构、技能鉴定机构、员工个人申报,并按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事权划分原则,受理企业申报,经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将审核结果报送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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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20:36
(五)公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有关资料,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培训机构名单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个人申报的,可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也可由培训机构、鉴定机构代为申报。申报程序如下:(一)填写申报表。通过深圳劳动保障网(www.gdsz.)填写并打印《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也可以到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定所领取《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由本人填写后,交鉴定所协助录入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系统,打印带有条形码的《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
(四)2008年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劳动保障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
(三)按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的培训方案,对来深建设者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三)公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有关资料,在深圳劳动保障网上公示符合补贴条件的名单。
第五条市财政部门管理职责:(一)会同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办法。(二)负责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预算安排。(三)负责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资金管理和资金调拨。(四)对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企业的分值为4分。
(二)受理本区所属培训机构、员工个人申报,并按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事权划分原则,受理管辖企业申报,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将审核结果报送财政部门。
第八条各区劳动保障部门职责:(一)负责本区技能培训鉴定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二)受理本区所属培训机构、员工个人申报,并按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事权划分原则,受理管辖企业申报,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将审核结果报送财政部门。(三)负责受理对象的资料审核及报表统计。
第六条市劳动保障部门管理职责:(一)编制全市技能培训鉴定方案和补贴资金支出计划。(二)组织技能培训鉴定及其有关宣传工作。(三)受理市属培训机构、技能鉴定机构、员工个人申报,并按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事权划分原则,受理企业申报,经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将审核结果报送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