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田径:(计划拟招13-16人)-浙江大学
类 别拟招人数类 别拟招人数类 别拟招人数 注: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者,非国家田管中心注册队员排名优先。短距离3~4名跳 跃4~6名全 能2~3名中长距离2~3名投 掷3~4名
男女网球:(计划拟招7-9人)-浙江大学
非国家网管中心注册队员国家网管中心注册队员5~6名2~3名
女子篮球、男子排球:(计划拟招4-6人)-浙江大学
女子篮球男子排球注:只招非国家篮、排管中心注册队员和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考生。位 置拟招人数位 置拟招人数后卫、前、中锋2-3名主攻副攻2-3名
注:以上招收人数为参考计划,我校根据考生竞赛水平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考生竞赛水平均未达到高水平运动队要求,我校将撤回计划。
男女田径:(计划拟招12-19人)-浙江大学
类 别拟招人数类 别拟招人数类 别拟招人数 注: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者,非国家田管中心注册队员排名优先。短距离3~4名跳 跃3~5名全 能2~3名中长距离2~4名投 掷2~3名
男女网球:(计划拟招7-11人)-浙江大学
二级运动员一级及以上运动员5~8名2~3名
女子篮球、男子排球:(计划拟招4-8人)-浙江大学
女子篮球男子排球注:只招非国家篮、排管中心注册队员和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考生。位 置拟招人数位 置拟招人数后卫、前、中锋2-4名主攻副攻2-4名
注:以上招收人数为参考计划,我校根据考生竞赛水平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考生竞赛水平均未达到高水平运动队要求,我校将撤回计划。
空中乘务:女生164cm~172cm,男生174cm~182cm;-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③航空服务:女生162cm~172cm,男生172cm~185cm。
(4)普高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为P等(含)以上;自主选修模块中选修过“语言与文学”、“人文与社会”两大学习领域选修课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部分服务性企业不招收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员工,请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十条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12年3月20日-4月10日15:00之前登录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点击“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网上报名”图标,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报名表》为封面装订,按以下方式递交材料: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递交或个人递交;用EMS特快专递方式于4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杭州萧山高教园区,邮编:311231,电话:0571-82838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1.2012年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会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会考成绩单(普高生提供);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普高生提供);
4.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5.《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复印件;
6.符合素质特长要求申请加分的,提供《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素质特长分申请表》(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相关内容后会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同时需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申请素质特长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所有报名信息以书面提交的材料为准。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和网上确认
1.初审
(1)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
(2)个人自荐的考生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我校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的名单。
(3)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
2.网上确认
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结果查询”要求进行缴费、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月11-13日,需用A4纸张打印)。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自主招生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3.报名考试费。
(1)报名考试费:经省物价局审批,我院报名考试费为110元。
(2)报名考试费收缴: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于4月12日前到全省各建设银行网点缴费,在建行柜台告知工作人员缴纳学费(即报名考试费),提供学院代码“08112”(或学院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和缴费号(即网络报名号),核对本人信息无误后即可缴费。银行提供的缴费回单在现场确认时需出示。如银行缴费不成功或银行缴费不方便,可在现场确认时现金缴费。
第十二条 现场确认
已经报名需参加4月15日文化考试的考生需于4月14日8:30~17:00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进行现场确认,不经过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第五章专业志愿填报
第十三条 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调剂。报名时的专业志愿选择将作为录取专业调整的依据。
第六章考试与评分
第十四条 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分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1.文化考试。语文、英语按照普高文科《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要求命题,综合知识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大纲要求命题。所有报名考生统一参加文化考试。
(1)考试内容和分值:文化考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语文100分、英语150分、综合知识1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2.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形式:面试。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主要考核形象气质,分两轮进行,考生每组10人进入考场。所有考生均参加第一轮初试,通过者挂红牌,等待复试;未通过者进入第二轮初试,通过者挂蓝牌,等待复试;第二轮未通过者则结束考试,交回测试号,综合素质测试计50分。复试分两个考场,一个为英语考场,考核英语口语、听力;一个为才艺展示考场,对形象气质和才艺展示等方面具体打分。所有考生单独分别进入两个考场,先英语考场,再进入才艺展示考场,才艺展示考场每人每个考场考试时间约3分钟。复试结束后交回测试号、红牌(或蓝牌)结束考试。
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分两个考场,一个为英语考场,考核英语口语、听力;一个为职业素养考场,对形象气质、职业素养等方面具体打分。考生单独进入考场,每人每个考场考试时间约3分钟。考试结束后交回测试号结束考试。
(2)测试分值: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为350分,其中形象气质150分、英语口语150分、才艺展示和职业素养50分。
(3)测试内容:形象气质、英语口语、才艺展示和职业素养。形象气质考核外貌、形态、气质;英语口语考核英语发音及听力;才艺展示和职业素养可展示唱歌、跳舞、乐器书画(带证书或作品的原件现场展示)、朗诵、武术等特长。
(4)评分方式: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初试由所有参加考评的考官对考生逐个评判,赞同的考官票数多于半数时该生即为通过此轮初试。复试时考官根据考生形象气质、英语口语、才艺展示和职业素养情况独立分别评分。工作人员汇总各考官的评分后去掉高分和低分,其平均分为该考生的终得分。评分过程不作解释。
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考官根据考生形象气质、英语口语、才艺展示和职业素养情况独立分别评分。工作人员汇总各考官评分后去掉高分和低分,其平均分为该考生的终得分。评分过程不作解释。
(5)测试考官: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库中抽取考官,组织若干个考评组(须有行业专家担任考官),每组由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2位工作人员组成。考评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3.综合成绩计算
(1)普高考生: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校考文化考试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11门课,A等计30分,B等计20分,C等计10分。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350/330×20%+校考文化考试成绩×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计算形成。
(2)单考单招考生:综合成绩由校考文化考试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校考文化考试成绩×5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计算形成。
4.素质特长分。按照《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5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10〕1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加分条件的,可在考试总分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素质特长分分值。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提供《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素质特长分申请表》,随同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申请素质特长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与报名材料一同按时寄到我院。同时符合多个项目的考生,只能取其中高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计加分,每位考生高素质特长分的分值不超过20分。考生素质特长分须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认。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将按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根据文化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分普高生文科、理科和中职生)1:4的比例划定文化考试分数线,上线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符合素质特长条件的考生文化考试总分加上素质特长分后达到该分数线的,也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如招生计划数与实际参加文化考试人数比不足1:4,则由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实际比例。
第十九条 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照“综合成绩计算”形成的分数和素质特长分合计总分,按专业(分普高生文科、理科和中职生)的实际招生人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总分名次排序遇成绩同分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英语、语文、综合知识的成绩高低排名。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则不足部分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
第二十条 拟录取名单公示。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必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一条 正式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疑义,学院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高职单考单招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第八章 日程安排
第二十三条 工作进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院后通知为准)
程序日程安排日期考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进行网上报名)2012年3月20日~4月10日(15:00前)考生用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报名材料到我院2012年4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报名“初审通过”学生到银行缴费2012年3月20日~4月12日已缴费学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12年4月11日~4月13日现场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4月14日(8:30~17:00)考生测试文化考试(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4月15日阅卷2012年4月15日~16日登分2012年4月17日考生可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查文化考试分2012年4月18日公布各专业文化考试分数线和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2012年4月19日综合素质测试(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4月22日(必需8:30~10:00签到领取测试号,分上下午两场面试)考生可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综合素质测试分2012年4月24日公布拟录取分数线2012年4月25日公示录取将考生成绩和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2012年4月29日前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向社会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2012年4月30日~5月16日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2012年5月19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2012年5月31日前入学注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办理交费注册手续2012年9月(具体日期待定)
第九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1-82838028。
第十章其 他
第二十五条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学生学费标准: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航空服务专业每人每年6000元;空中乘务专业每人每年78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1000元。(均以省物价局后核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院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先进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爱心基金、新生爱心助学券、特困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学院为解决低保户、五保户等特困家庭学生,及灾区学生入学难问题,特设立了“新生爱心助学券”,只要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以申请“新生爱心助学券”,用于抵扣学费。
第十章招生咨询
第二十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接待及解答“自主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1.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查询相关信息和进行在线咨询。
2.咨询电话:800-8571561(固话免费拨打)、0571-82838033、82838006
3.官方微博:***/zlyzs
4.传真号码:0571-82607990
5.电子信箱:student@***
6.学院网址:http://www.***.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院以往有关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戏曲类:戏曲表演(越剧)女29名;-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三)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方向35名,招美声、民族、通俗;声乐舞蹈方向30名;中国乐器方向28名,招二胡、琵琶、阮、古筝、扬琴、笛子、笙、唢呐、打击乐等;管弦乐器方向13名,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司、长笛等;键盘乐器方向24名,招钢琴、双排键;流行音乐表演与制作方向17名,招电吉它、贝司、鼓、萨克斯、键盘、小号、长号等;
(四)舞蹈类:1、舞蹈表演女20名;2、编导(舞蹈编导)17名;3、编导(少儿音舞)女35名;
(五)美术类:文物鉴定与修复45名。
第四章 招生程序及办法
第五条报考条件:凡办理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手续,表演专业要求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舞蹈表演专业(不含编导)要求身高男172m、女162m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考:
(一)参加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影视表演类、美术类等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以上;
(二)近三年在县(含)级以上文艺演出中获三等奖以上;
(三)社会艺术考级(声乐、乐器、舞蹈)取得五级(含)以上证书;
(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优良证明(证明样式可在我院招生网上下载)。
文物鉴定与修复专业考生需提供个人艺术简历,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我院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在500—800字。
第六条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于3月26日-4月4日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网(zhaosheng.***)进行网上报名,4月4日全天、4月5日上午,凭《高考报名证》、身份证、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1号楼学生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核,并领取准考证。美术类考生在4月4日完成现场确认,4月5日上午开始专业考试。每个考生限报两个专业,每一个专业考务费110元。
第七条考试安排。4月5日专业考试,4月6日文化考试。
第五章 考试内容
第八条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
篮球(男、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1.身体条件
2.专项素质:助跑摸高
3.基本技术:两次往返运球投篮、投篮
4.对抗比赛
舞蹈编导(少儿舞蹈)(只招女生)-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