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电子档案-延边大学
考生电子档案主要包括::
(1)考生报名信息(考生报名信息和照片信息);
(2)考生照顾加分信息;
(3)考生志愿信息(报考院校及专业志愿信息);
(4)考生成绩信息;
(5)考生录取信息。
2.考生纸介质档案
考生本人到报名确认地点进行信息确认,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摄像并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考生核对准确后在确认表上签字,报名确认点审查人员及负责人签字后,此表即为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纸介质档案材料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保存一年。
(二)考生档案的管理
1.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考生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考生档案信息的采集,确保所采集的信息真实、准确,严禁使用照片进行摄像。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应对所辖县(市、区)考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校验确认,并负责汇总、整理上报。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材料内容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
2.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生档案的管理。考生档案建立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不得泄露考生信息。考生档案管理出现问题,将进行责任追究。
三、编排考场、考号和打印、发放准考证
(一)工作职责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编排考场及考生准考证号、考生号,考生按规定时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考场编排原则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按以下原则随机编排考场:
1.报考同一学历层次、同一科类的考生,按相同答卷文字、相同外语语种编排在同一考场。
2.专科起点本科,按文史中医类、艺术类、教育学类、法学类、理工类、经济管理类、农学类、医学类八大类分别编排考场;延边大学的朝鲜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日语专业,内蒙古大学的蒙古语、英语专业,分别编排考场。
3.报考高中起点本科的考生,同一科类、同一外语语种的编在一个考场;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同一科类、同一外语语种的编在一个考场。本科与专科及不同科类都不能混编考场。
4.用少数民族文字答卷的考生,按同一层次、同一科类、同一外语语种进行单独编排考场。
(三)打印和发放准考证
2018年我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各地考试招生机构不再发放。《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9日-26日(每日开网时间为8:30-16:30)。考生须认真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否则,将无法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试题运送与保管
1.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清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印制。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试题印制、运送与保管工作管理责任;试题(卷)印刷的安全保密由承担试题(卷)印制的印刷厂具体负责;试题(卷)押运和途中安全保密由省公安厅具体负责;试题(卷)保管期间由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负责;评卷点的试题(卷)管理及其安全保密由承担评阅试题(卷)的高校具体负责。
2.试题清样、试卷、答题卡、参考答案和评分参考的交接、印制、运送、使用与保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和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安全保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规范》《国家教育考试制卷监印规范》(教考试〔2014〕1号)、《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教办[2018]3号)有关要求执行。
3.保密室必须取得省保密局颁发的《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方可启用。保密室启用前要清理与本次考试无关的物品。启用时全程开启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并与省、市(州)监控终端相连接,保证设备在试题存放期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保密室试题存放期间完整的监控图像资料应保存到考试结束后半年。
4.考前,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考区考场数及层次、科类打印出《试题申领表》发放到各考区。各考区在10月19日前将接题人名单及考点、考场一览表报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部。
5.试题由公安部门在规定时间发送到各考区,并通知各考区招生考试机构接题时间,由教育、公安负责人接题,清点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送交保密室内妥善保管。
6.试题存放期间,保密室必须有包括公安人员在内的4人以上(其中公安人员两名)24小时昼夜值班,存放试题的保密室钥匙和存放试题的铁柜钥匙由公安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人员分别保管,使用时双方同时到位,共同开启,互相制约。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手续,严格执行回放查看和报告制度,确保试题万无一失。
五、考试
(一)考试日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考试日期为2018年10月27日、28日、29日。
(二)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本、专科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任选一个语种。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除参加三科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各专业考试科目:公共课两科,即政治、外语(英、日语任选其一);专业基础课一科。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
文史、中医类专业:考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专业:考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教育学专业:考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法学类专业:考政治、外语、民法。
理工类专业:考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专业:考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农学类专业:考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专业:考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延边大学的朝鲜语言文学专业:考朝文政治,朝文外语(朝文英语或朝文日语),现代朝鲜语。
延边大学的汉语言、日语教育专业:考政治、外语、现代汉语。
延边大学朝鲜语专业:考政治、朝鲜语、现代汉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3.朝鲜族聚居地区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朝鲜族考生,报考用汉语授课的高等学校,语文科考试既考汉语文,也考朝语文,汉语文不翻译成朝文,用汉文答卷。汉语文和朝语文考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文成绩一般达到70分以上,方能录取。其它各科(不包括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各科专业课)翻译成朝文,用朝文答卷。不准用朝汉两种文字混答试卷。
4.我省今年各考试科目全部实行网上阅卷,所有试卷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试地点
各考区考点原则上设在各市(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政府所在地。
专升本和高起本考试考点必须设在各市(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政府所在地。
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六、发布考试成绩
结束后,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本地区考试进行考场录像回放审查,对查出并确认的违规作弊考生及时上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对违规作弊考生予以处理。考生可通过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七、录取
1.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各招生院校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通知要求及提供的登陆密码,在教育部高校录取网上,按规定时间登陆吉林省高校录取网站进行录取。
3.各招生院校在规定时间内,按录取新生人数每生50元标准向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经费。
4.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和当年招生计划数,按层次、考试科类划定,经省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5.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考试成绩达到该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需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6.今年我省将继续在录取过程中实行网上征集志愿(即: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公开征集志愿,未被录取考生可再次填报志愿)。征集志愿工作在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办法将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7.各招生院校在高校招生录取网上核对和调整招生计划。在网上对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所投的考生档案进行阅档审核,确定退档与录取考生,进行上载。
8.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录检组对学校上载的拟录取名单和退档名单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录取并打印院校录取新生名册。
9.对由于学校或专业合格生源不足而无法独立开班的将不予录取,合格考生调剂到其他学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录取。
10.录取新生名册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负责发送给考生。
11.新生入学时,专科起点升本科学生必须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无原件者不予注册。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报考或录取条件,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录取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高校专升本。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6.,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九、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自行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cn或http://www.***.cn)查询录取结果。
十、招生经费
考生报名及考务费等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2003]42号)文件规定收取。
十一、附则
1.残疾考生参加的,合理便利具体操作要求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
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和吉林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规定》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学校简介
延边大学(YanbianUniversity)坐落在享有“教育之乡”美誉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
延边大学始建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早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的高校之一。曾隶属于国务院高教部,1957年划归吉林省所属。1958年8月,延边大学分立为延边大学、延边医学院、延边农学院、延边工学院。199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原延边大学、延边医学院、延边农学院、延边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吉林艺术学院延边分院等延边五所高等院校合并为新的延边大学;同年10月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延边科技大学(筹)并入。
延边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了除军事学之外的12个学科门类。学校设有21个学院,74个本科专业;6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3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4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0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4个吉林省高校“重中之重”一级学科、12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3,015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3,737人,本科生18,875人,专科生403人),学生32,795人,以及来自34个国家的留学生553人,构成了多元文化荟萃的大家庭。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完全学分制,注重学生的自主选择与自主学习,注重中外联合合作培养的海外学习经历和社会实践经历,建立了具有跨文化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质量综合改革,建立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高了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研究生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建校68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18万余名具有跨文化素质与能力的各民族高级专门人才,为区域经济振兴、国家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体育学院成立于1958年,现有体育教育和运动训练两个专业。2003年体育教育训练学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及硕士专业学位点,现有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民族传统体育学、社会体育指导、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等六个研究方向。2014年挂靠民族学专业招收民族体育博士研究生。学院现有田径、体操、足球、排球、篮球、重竞技、基础理论7个教研室;在校生518人,其中本科生448人,研究生70人;教职工74人,教师71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27人、讲师29人、助教4人。已获博士学位15人、硕士学位41人。
自学院成立以来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和各类体育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