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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襄樊八中毕业的,2017届的 现在档案丢了 不知道学校有没有备份啊 烦躁啊

技校_网友 更新时间:2022-03-01 05:41:46 解决时间:2018-02-20 20:58

满意答案

我们每个人的档案都是人手一份没有备份,是从你高中开始记录一生的经历,而且档案按照要求是禁止个人持有的。建议你去你的母校八中进行查档,如果你上了大学档案应该有学校邮寄到你的大学。如果没有上过大学而八中你没有找到你的档案那么你就需要重新建档,重新建档得流程需要询问你们当地的学校、教育局、人社局。档案丢失如果是个人责任需要自行办理,如果是上述部门遗失你可以要求他们补办。请今后重视档案并做好保管,因为他对你的一生都很重要,即使你的职业不是公务人员,但是你今后的求学、工作、以及退休甚至各类社会保险都与你的档案息息相关。希望能够帮助你。

  技校网 2018-02-20 20:58

其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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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3 18:49

考生电子档案-襄樊职业技术学院

3.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4.市、县(市、区)两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招生信息标准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制订的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和确认,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考试院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6.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7.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体检工作在市、县招生委员会统一指导下,由县级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计部门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5〕4号)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8.体检工作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生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第7条的相关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9.各地体检工作原则上在4月25日前结束。体检工作结束一周内,各招生考试机构会同体检医院将体检结论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向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经同意后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到地市级中心体检站进行复查。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由本人申请并经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于5月10日报省考试院,省考试院于5月15—17日安排对其进行终检,逾期不予受理。省考试院将于6月中旬在门户网站公布考生体检信息,供考生查询。 10.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我省指定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关方面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终裁定。 11.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12.高校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五、考试 13.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模式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 经教育部批准,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14.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表 {C}{C}{C}日期{C}{C}{C}科目时间6月7日6月8日9:00—11:30语 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数 学外 语 15.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的满分值为750分。 16.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口试以中学外语课本为内容,采用面试的考察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口试成绩按5、4、3、2、1等级评定,不记入总分,提供给有关高校在录取时参考。 17.全国统考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省级统考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18.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考试院,省考试院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分别报告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19.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考试院批准。各地要积极完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建立健全考生身份验证和作弊防控体系,按照《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细则》规范操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级招委、各高校要制订应急工作预案,及时上报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偶发事件。 20.普通高考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高考评卷工作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高校分别承担相应科目的评卷任务。负责评卷工作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相应工作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和评分细则,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执行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做好评卷教师的遴选工作,确保评卷教师的质量,认真组织对全体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确保高考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省考试院应加强评卷基地建设,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应做好评卷教师的推荐工作。 21.高考成绩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或下载打印,各报名点应提供考生查询打印成绩条件。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至6月27日前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上报省考试院。成绩复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复核结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成绩复核范围为主观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六、招生来源计划和招生章程 22.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安徽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及时报送省考试院。省考试院负责依据由教育部备案分送的招生来源计划,与各有关高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分送和统一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23.经教育部核准备案且已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高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严禁虚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招生。 24.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必须经高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须按教育部要求,按时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高校主管部门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备案。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方能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25.: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我省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有关高校制订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26.省考试院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的网址。 七、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并采取网上志愿填报的方式。 27.文理科志愿设置: 文理科录取分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职(专科)批,共6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分为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含公安现役)、免费师范、免费医学定向和其他(今年新增“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具体政策将另文公布)共5类,军事(含国防生)、免费师范和免费医学定向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 、C、D四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免费医学定向不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该批次公安、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 在上述5类之后,本科提前批还单设若干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批次,分别为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 本科第一、二批和高职(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均包含A、 、C、D、E、F六所院校;本科第三批的“平行志愿”包含A、 、C、D四所院校。本科第一、二批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批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分为直招士官、免费医学定向、公安和其他共四类,直招士官、免费医学定向两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 、C、D四所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公安和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 、C、D、E、F、G、H八所院校志愿(其中高职批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28.文理科特殊类招生的志愿设置: 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设1个院校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A、 、C、D四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29.艺术类志愿设置,根据《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皖招委〔2015〕9号)。 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部分院校(专业)、985和211省外高校;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校考本科院校;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第五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第一批、第三批和第五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其中第三批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该批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 第二批、第四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每批均包含A、 、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30.体育类志愿设置: (1)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 (2)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 、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 、C、D四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 、C、D、E、F六所院校,不设专业志愿。 31.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志愿填报时间:文理科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职(专科)提前批和艺术、体育类各批次院校为6月26—27日;文理科本科院校第一、二、三批为6月29日至7月1日;文理科高职(专科)批为7月3—5日。志愿填报办法另文规定。 32.考生应在认真阅读并知晓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有关规定后,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具备视频监控和网上巡查条件的地点上网填报,所填内容应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考生所填志愿信息确定上传后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本人对不按时签字确认和由他人代为签字确认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八、录取 33.普通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考试院组织实施。 34.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按适当比例确定各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35.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标准,择优录取。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每科目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每个方面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被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次以上院校录取。社会考生仍参照原有录取办法,鼓励社会考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艺术、体育类及特殊类型招生的应届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但录取时可以不设置等级要求。 在已投档的考生中,高校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 36.录取工作于7月初开始,8月中旬结束,具体录取日程安排另行制订。 37.文史、理工类投档程序及办法。 (1)确定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省属院校原则上按100%的比例确定。 (2)预投档:每轮次正式投档前2天,省考试院按既定投档比例进行预投档。预投档是为了让高校了解本校的生源情况,并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考试院反馈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形生院校的投档线(投档考生名次)。 (3)平行志愿投档: 根据高校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调档比例,首先对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逐个对考生志愿从A院校到D(G)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为充分尊重考生志愿,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如平行志愿第一轮投档录取结束后,仍有学校缺额和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可进行多轮次投档。 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定向就业招生:③,在批次线上不能完生计划的,可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对考生平行志愿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不含专业服从)。

学校概况: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于2000年8月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多科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文明单位、中国职业教育百强院校。
学校办学历史可上溯至1905年创建的襄阳府师范学堂,迄今已有113年,历经百年风雨,培育了“厚德、笃学、慎思、敏行”的优良校风。
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占地面积1157亩,校舍建筑面积51.6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18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3亿元;教职工1023人,其中,专任教师666人,双师素质教师618人,外籍教师2人,教授52人,副教授214人,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津贴专家15人,“楚天技能名师”15人。建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在校生18000多人。
学校现有2个校区,设有医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开设有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畜牧兽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园林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会计、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53个专业,形成了以服务先进制造业、汽车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专业群体系。其中畜牧兽医、医学检验技术、特殊教育、应用电子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会计等6个专业获批与武汉轻工大学、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师范学院、湖北文理学院等本科高校联合开展“3+2”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工作,建立了专本贯通培养的立交桥。
学校护理、医学影像技术、畜牧兽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等专业是国家示范(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特殊教育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物流管理、学前教育专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护理专业是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医学影像技术、学前教育、会计、临床医学等专业是省级品牌专业,电子商务、医学检验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
学校建有护理、电工电子、汽车维修、特殊教育、智能制造等5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国家实训基地,医学影像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畜牧兽医等5个省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建有34个实验实训中心,324个实验(训)室。建有1所直属二级甲等附属医院。
学校坚持“依靠行业、服务社会、育才树人、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高职教育理论的创新和实践,创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1233”办学模式;建立了“三会主导,四方联动”合作办学体制机制;确立了“三对接一贯穿”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形成了“一纳入四融合”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实施了“以爱为核心,以职业为切入点”的“四位一体,三全育人”学生教育管理模式,强化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提高奠定了基础,毕业生双证率、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近年来,学生累计获得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省级以上奖项450余项,获省市级以上综合表彰35项。
学校被认定为“中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院校”、“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技术院校”、“全国魅力校园”、“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红十字模范校”、“全国五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湖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湖北省平安校园”等,是湖北汽车工程职教集团、湖北现代畜牧业职教集团、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高职教育联盟、襄阳职教集团牵头单位。
#table#八、招生专业我校2018年招生专业37个,门类齐全,涉及农学、旅游、建筑、艺术、医学、教育、机械、电子、汽车、信息、财经、旅游等类别(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专业介绍)。九、招生计划我校2018年拟面向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详细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十、录取规则1、招生录取对象为各生源省份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2、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2018年我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医学检验技术、会计三个专业分别与武汉轻工大学、湖北医药学院、湖北文理学院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具体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5〕2号)文件精神执行。3、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计划和投档成绩录取。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排序。4、在各生源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填报志愿生源不足,按照各生源省份有关要求参加征集志愿或剩余计划调回本省使用。5、我校认可2018年全国性加分政策和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根据各生源省份投档总成绩,按照各生源省份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6、我校在浙江省招生按照提前公布的2018年选考科目要求及有关办法执行。7、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根据江苏省公布的2018年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8、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到本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9、我校招收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专业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0、2018年我校各招生专业不限定男女生录取比例。1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1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13、学制三年,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颁发襄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十一、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具体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十二、学生资助政策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才。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2、助学金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到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金额8000元/年。4、学校统筹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同时设有校长奖励基金和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爱心互助奖学金等,正大集团、旺前集团等多家企业在我校设立有奖学金。5、“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暂时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的,可先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应资助。十三、联系咨询方式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18号邮政编码:441021学院网址:http://www.***(学校官网)http://zsjy.***(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部门: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710-传真电话:0710-3513396咨询QQ:

技校网友

2011-11-20 04:41

档案丢了是什么意思?你的档案从8中迁出了么?如果迁出了那就没办法了,如果没迁出的话,那还是在8中的。你去问问他们教务处的人。或者联系上当年的班主任问问。

技校网友

2011-11-20 04:41

应该是有的 ,直接找校长,好请请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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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学会计是没有问题的,建议去襄樊仁和会计看看,很专业的会计学校、电话是,在广场银泰百货楼上B座八楼,我才去看过的。那边的老师都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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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家里的会计要走了,现在要我接,可我什么都不会啊,我该从哪里学呢,襄樊有没有好一点儿的会计学校啊

    8楼

    那要看你们家是小规模企业还是一般纳税人企业了。不会的话都要从会计基础开始学啊,好是能拿个证,实际操作也不能忽视,一定要理论跟实际结合着学,不让都是白学。我妹妹在银泰百货那里的仁和会计学的,是我帮她选的学校,你也可以过去看一下。

  • 中专学校

    我是初中毕业生,想学美容美发,不知道襄樊有哪些美容美发学校比较好,而且肯收初中毕业生的

    9楼

    绝妙。在襄樊算比较有名的了。

  • 中专学校

    我是襄樊八中毕业的,2017届的 现在档案丢了 不知道学校有没有备份啊 烦躁啊

    10楼

    我们每个人的档案都是人手一份没有备份,是从你高中开始记录一生的经历,而且档案按照要求是禁止个人持有的。建议你去你的母校八中进行查档,如果你上了大学档案应该有学校邮寄到你的大学。如果没有上过大学而八中你没有找到你的档案那么你就需要重新建档,重新建档得流程需要询问你们当地的学校、教育局、人社局。档案丢失如果是个人责任需要自行办理,如果是上述部门遗失你可以要求他们补办。请今后重视档案并做好保管,因为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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