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西华师范大学 | 重庆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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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综合) | 234 | 242 |
校友会(综合) | 307 | 233 |
武书连 | 235 | 269 |
US排名 | - | 1667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2 | 72135 | 52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3 | 91059 | 43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9 | 14582 | 541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6 | 42545 | 52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6 | 77888 | 430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522 | 81995 | 52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59 | 10690 | 54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4 | 16811 | 474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7 | 60482 | 446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8 | 13893 | 45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2 | 49394 | 446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42 | 39975 | 446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33 | 44205 | 446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2 | 15547 | 456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51 | 10593 | 456 |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的师范大学。六十余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服务面向,形成了“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的办学理念,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学校创建于1946年,先后历经私立川北农工学院(1946)、私立川北大学(1949)、公立川北大学(1950.7)、川北大学(1950.9)、四川师范学院(1952)、南充师范专科学校(1956)、南充师范学院(1958)、四川师范学院(1989)等阶段,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
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报考第一专业志愿未满足录取的考生,按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并在录取时设置专业级差分数(不超过5分);当某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未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计划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对于招收的艺术体育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
录取办法为:凡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区)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进档考生按折算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装饰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专业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建议报考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抗战烽火淬炼,兵工血脉浸润。重庆理工大学是重庆市重点建设高校,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兵工背景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溯源于1940年创办的国民政府兵工署第11技工学校(对外化名“士继公学”)。1950年后,学校先后更名为21兵工厂工业职业学校、西南军政委员会西南工业部工业学校、重庆机械工业学校、第二机械工业部西南第一工业学校、重庆工业学校、重庆机械制造工业学校、重庆第一机械制造工业学校。1957年,昆明仪器制造工业学校金属切削专业并入。1960年,升办为重庆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升格为重庆工业学院。198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改建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由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划转重庆市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同年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1年,重庆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整体并入。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我校对考生的专业录取,按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除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参考数学、英语和理综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参考语文、英语和文综成绩)。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调剂至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
2、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专业(类)录取同分排序规则采用相关省市考生投档排序规则。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