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正式公布计划为准。
区内录取为专科零批次、专科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招办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联系电话:0903-2517225(电话)、0903-2513505(传真)
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848000
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学校目前开设专业23个,其中师范类17个,非师范类专业6个,覆盖教育与体育大类、电子信息大类、旅游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文化艺术大类等5个大类。具体专业设置有:思想政治教育、语文教育、汉语、历史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英语教育、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综合文科教育)、生物教育、地理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旅游管理、应用化工技术、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
学校主动对接北京援和指挥部和西南大学、石河子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疆内外对口帮扶高校,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项目共建、和田学院筹建等诸多方面积极开展合作交流。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专业录取原则1.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及高考成绩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不低于该省同批次低控制线,且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科学研究学校加大与对口支援高校交流合作,积极与西南大学、石河子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对口支援高校进行学术交流,加大科研工作支持投入力度,鼓励支持教师参与科研。2017年学校课题立项30项,其中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3项,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2项,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综合改革科研项目1项,自治区教育厅思政教育“十三五”科研项目3项,西南大学科研项目3项,校级课题18项。2018年学校课题立项25项,其中“

办学规模全日制在校专科生6833人。校园总占地面积1924亩,学校设有校本部(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新校区(和田县工业园区)两个校区和实训基地(罕尔日克镇)。校舍总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5.28万平方米,学生宿舍1.97万平方米,实验室面积3200平方米,学生食堂3988平方米,运动场面积2.62万平方米,图书馆7200平方米),固定资产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2394.6万元

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专科零批次、专科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招办规定批次进行录取。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一)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以新疆维吾尔

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专科零批次、专科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招办规定批次进行录取。新生报到(一)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学费。理工类3300元/学年;文史类2900元/学年;艺术类5500元/学年(学校降低1000元/学年,实际收费为4500元/学年);体育类3100元/学年(收费如有变化,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为准)。如有变化以2020年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规则(1)招生原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专业录取原则1.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及高考成绩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

招生原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学校简介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的一所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2018年7月转隶和田地区管理,主管单位为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学校位于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始建于1938年“简易师范”,1957年改名为和田师范

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正式公布计划为准。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专科零批次、专科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招办规定批次进行录

交流合作学校主动对接北京援和指挥部和西南大学、石河子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疆内外对口帮扶高校,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项目共建、和田学院筹建等诸多方面积极开展合作交流。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