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一)复审复查淘汰。接收对象毕业后应按接收协议规定的时间到相关单位报到。接收单位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进行复审复查,对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
(二)岗前培训淘汰。各承训院校对接收对象在军政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不适合海警工作的,予以淘汰。
(三)锻炼期间淘汰。在锻炼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不适合在海警工作的,予以淘汰。
淘汰处理办法,执行《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相关规定。
一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1总名额175名包括1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2名其中教育学类心理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类物理类化学类专业各2名该计划名额推荐不足时多余名额由学校统筹2攻读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35名其中学科教学语文8名学科教学数学7名学科教学地理复合学科教学政治复合学科教学历史复合及学科教学教育技术复合共20名就读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的研究生毕业时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科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及财务会计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机电技术教育等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该类项目其它128名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
(五)身体检查。由浙江海警总队指定医院组织实施,实行主检医生责任制。
违约责任 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由接收单位按规定收回培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交纳违约金后,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联系单位:浙江省海警总队(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风情大道239号),邮编:311202。 联系人:付晓辉,电话:0571-、,电子邮箱:fxh305@。
职级待遇 接收对象培训合格,经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后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毕业当年的6月30日算起。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大专毕业生任命为正排职警官,授予武警少尉警衔。职级待遇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接收对象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其在普通高
接收程序: 接收对象必须通过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和考核。其内容及程序如下: (一)个人报名。符合招收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于2014年11月25日前,登录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网(http://www./),在报名时限内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报考单位选择“浙江海警”)。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诚信保证书》,附本人近照(正面免冠1寸、2寸彩色蓝底照片各2张,
接收对象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15年6月毕业)。以国家“985”、“211”工程院校和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及省(部)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及公安专科学校毕业生。 以下院校毕业生不予接收:广播、大学、职工大学、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职业大学、职
接收条件 (一)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献身海警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二)学业条件:学习成绩良好以上,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以上)。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 (四)年龄条件:大专生、本科生年龄分别在2
岗前培训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到海警相关院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为1年。内容包括:入警培训(不少于6个月)、岗位任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和当兵锻炼(不少于3个月)等。
(三)锻炼期间淘汰。在锻炼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不适合在海警工作的,予以淘汰。 淘汰处理办法,执行《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相关规定。
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一)复审复查淘汰。接收对象毕业后应按接收协议规定的时间到相关单位报到。接收单位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进行复审复查,对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 (二)岗前培训淘汰。各承训院校对接收对象在军政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不适合海警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