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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22:25:29 解决时间:2022-08-08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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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为山东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72,最低位次是143478、河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8,最低位次是114177、重庆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3,最低位次是52444、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0,最低位次是81171、云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4,最低位次是39182。
一、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线
1.2018年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物联网工程山东本科批-472143478
理科物联网工程河南本科二批-488114177
理科物联网工程重庆本科二批-49352444
理科物联网工程四川本科二批-54081171
理科物联网工程云南本科二批-51439182
2.2017年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物联网工程山东本科批-468143830
理科物联网工程河南本科二批-464108360
理科物联网工程海南本科批-58711100
理科物联网工程重庆本科二批-45553965
理科物联网工程(校企合作)重庆本科二批-44259713
理科物联网工程四川本科二批-50778596
二、物联网工程专业介绍
计算机类 物联网工程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数学和其他相关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以及和物联网相关的计算机、通信和传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有较强 的专业能力和良好外语运用能力,能胜任物联网相关技术的研发及物联网应用系统规划、分析、 设计、开发、部署、运行维护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 养、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社会责任感强;

2.掌握从事本专业工作所需的数学等相关的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学、管理学和工 程科学知识;

3.系统掌握物联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理解基本概念、知识结构、典型方法,理 解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的关联,具有感知、传输、处理一体化的核心专业意识;

4.掌握物联网技术的基本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一定的工程意识, 并具备综合运用掌握的知识、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具有终身学习意识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和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

6.了解物联网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具有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初步能力;

7.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重要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理解工程技术伦理的基本 要求;

8.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独立工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9.具有初步的外语应用能力,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材料,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 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10.掌握体育运动的一般知识和基本方法,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主干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核心知识领域:物联网技术体系、标识与感知、物联网通信、物联网数据处理、物联网控制、物 联网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设计与实施等。

核心课程示例(括号内理论学时+实验或习题课学时):

示例一:物联网工程导论(18学时)、物联网通信技术(45 +18学时)、RFID原理及应用(45+ 18学时)、传感器原理及应用(45 +18学时)、传感网原理及应用(45 +18学时)、物联网软件设计 (27 +18学时)、物联网数据处理(54学时)、物联网中间件设计(27 +18学时)、物联网应用系统 设计(54学时)、嵌入式系统与设计(45 +18学时)、传感器微操作系统原理与设计(36+36学 时)、物联网控制原理与技术(45 +18学时)、物联网定位技术(45 +18学时)、物联网信息安全 (45 +18学时)、物联网工程规划与设计(36学时)、计算机网络(54学时)。

示例二:物联网工程概论(30学时)、物联网算法基础(60 +15学时)、物联网硬件基础(60+ 15学时)、传感网与微操作系统(45 +15学时)、物联网安全与隐私(30学时)、无线单片机与协议 开发(60+15学时)、JAVA语言程序设计(30 +15学时)、物联网移动应用开发(20 +10学时)、物 流管理信息系统(30+15学时)、RFID系统(30学时)、物联网嵌入式系统开发(20 +10学时)、多 传感器数据融合技术(60学时)、云计算(30学时)、物联网与智慧思维(30学时)、移动人机交互 技术(30学时)、社会计算(30学时)。

示例三:物联网工程导论(18学时)、物联网体系结构(40学时)、传感器原理及应用( 36+10 学时)、物联网数据处理(40+10学时)、嵌入式系统原理(40 +12学时)、物联网工程规划与设计 (40+10学时)、物联网应用系统设计(50学时)、物联网通信技术(40 +14学时)、RFID与智能卡 技术(40+10学时)、物联网控制技术与应用(40+14学时)、物联网信息安全(40 +14学时)、传感 器网络及应用(40 +14学时)、网络规划与设计(40 +14学时)、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40+10学 时)、信息系统分析与集成(40+14学时)、软件集成与服务计算(40+10学时)。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实验、课程设计、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主要专业实验:传感器实验、传感网实验、物联网通信实验、物联网数据处理实验、物联网工 程规划与设计实验。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三、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435
软科(综合)
452
校友会(综合)
651
武书连
学校简介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文为主的多科性地方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始建于1954年,历经重庆市中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重庆市教师进修学院、重庆教育学院三个时期。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重庆教育学院基础上改建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近年来,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大力实施转型发展战略,做精做优师范教育、做特做强非师范教育,积极培育“服务0~12岁儿童成长”的办学特色,努力促进师范与非师范教育融合发展,形成了面向基础教育和重庆市战略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定位。经过不懈努力,学校与教育部规建中心合作建立了全国首家“儿童研究院”,是“‘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百所应用型本科高校、教育部“云数融合科教创新”项目首批试点院校、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单位、重庆市首批转型试点高校、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重庆市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首批文明校园和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

困难生资助办法

1.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 学校还设有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收费项目

第十八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招生计划时一并公布其中,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分流前执行5625元/年的学费标准;分流后,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4625元/年,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5625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第十九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符合条件的学生,前往合作学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按合作学校标准执行,不再缴纳国内费用。未出国学习学生的收费则按国内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毕业生就业

我校建立了完整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坚持“学生为本、就业为先”的指导思想,注重学生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通过知识传授、素质培养、能力提升、实践实训等环节,使学生在知识、技能和能力方面得到极大提升,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三年超过95%,学校也被多次评为“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学校再次被重庆市教委评为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基础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一)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二)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三)实施“顺序志愿”的,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实施“平行志愿”的,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按以下规则确定录取专业:

(一)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二)对投档成绩、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省份使用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比较。

(三)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该省市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如所填专业均已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按以下规则确定录取专业:

(一)专业、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成绩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三)实施“平行志愿”的,按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实行“顺序志愿”的:

1.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70

2.戏剧教育专业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不低于50分;英语类本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美术本科专业在文化和专业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8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中专 2022-08-08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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