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策划和时装研究方向,具有较强的设计创造能 力和动手制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市场设计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掌握服装企业、服装市场的基本 运作知识,以及把握时尚潮流并进行流行预测的基本方法,能在服装艺术设计领域与应用研究型 领域及艺术设计机构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应能够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专业知识和基本专业技 能,能够理解服装与服饰设计的概念和掌握设计方法,通晓从灵感到表现、从绘画到造型的全 过程。
同时,本专业人才培养规格一般还应具备以下要求:
1.在素质结构方面,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具备法制意识、诚信意 识和团体合作意识;在文化素质上要求具有较好的人文学科知识和艺术修养;具有现代意识、人 际交往意识;要求身心健康。
2.在知识结构方面,要求除掌握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能力外,同时还应具 有一定的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方面的工具性知识,以及艺术、历 史、心理学等方面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艺术设计创造的专业技能和方法,具有各类服装款式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服饰配件 设计以及成衣制作的能力,掌握服装美术知识、服装画、服装色彩、图案设计、手工印染、摄影等一 些与服装设计相关的基础知识及操作能力;
2.具有独立进行艺术设计实践的基本能力,具有服装广告设计、商品展示设计的能力;
3.了解有关经济、文化、艺术事业的政策和法规,具有服装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市场预测的 初步能力;
4.了解国内外艺术设计的发展动态,掌握服装历史、服装美学及社会心理学知识,具有较强 的审美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设计学、美学、人体工程学、心理学。
核心课程:中国工艺美术史、专业核心课程模块、服装设计方法、服装画技法、面料纹样设计、 面料塑形、服饰配件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服装工艺与制作、立体裁剪、中西方服装史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本专业总体实践教学体系,由所属教育范畴的艺术实践和属综合教育 范畴的社会实践共同构建而成,目的是着重理解和掌握本专业所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应用能力、 教学与研究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并将专业核心课程与实践教学内容密切 地联系在一起,结合社会、企业的项目课题进行实践训练,为学生积累就业经验。
主要专业实验:在传统车间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如在服装加工车间、模型加工车间和金属 加工车间等进行相关设计制作和材料实验。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文为主的多科性地方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始建于1954年,历经重庆市中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重庆市教师进修学院、重庆教育学院三个时期。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重庆教育学院基础上改建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近年来,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大力实施转型发展战略,做精做优师范教育、做特做强非师范教育,积极培育“服务0~12岁儿童成长”的办学特色,努力促进师范与非师范教育融合发展,形成了面向基础教育和重庆市战略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定位。经过不懈努力,学校与教育部规建中心合作建立了全国首家“儿童研究院”,是“‘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百所应用型本科高校、教育部“云数融合科教创新”项目首批试点院校、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单位、重庆市首批转型试点高校、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重庆市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首批文明校园和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
1.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 学校还设有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基础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一)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二)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三)实施“顺序志愿”的,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实施“平行志愿”的,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按以下规则确定录取专业:
(一)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二)对投档成绩、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省份使用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比较。
(三)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该省市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如所填专业均已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按以下规则确定录取专业:
(一)专业、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成绩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三)实施“平行志愿”的,按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实行“顺序志愿”的:
1.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70
2.戏剧教育专业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不低于50分;英语类本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美术本科专业在文化和专业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学校地处重庆市南岸区,是距离重庆主城核心商圈(解放碑)最近的高校。现有南山、学府大道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4.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9.2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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