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重庆理工大学 | 大理大学 |
|---|---|---|
| 软科(综合) | 242 | 308 |
| 校友会(综合) | 233 | 316 |
| 武书连 | 269 | 541 |
| US排名 | 1667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2 | 49394 | 446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42 | 39975 | 44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33 | 44205 | 44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2 | 15547 | 456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51 | 10593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49858 | 44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7 | 19830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30 | 33025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67 | 11328 | 5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3 | 31586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81 | 61735 | 435 | |
| 2021 | 医学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71 | 15647 | 520 | |
| 2021 | 医学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66 | 17419 | 520 | |
| 2021 | 医学类 | 本科一批 | 547 | 25143 | 520 | |
| 2021 | 医学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04 | 47360 | 435 | |
| 2021 | 医学类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97 | 51612 | 435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80 | 62402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74 | 9469 | 56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6 | 18545 | 500 | |
| 2021 | 医学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9 | 17406 | 500 | |
| 2021 | 医学类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2 | 20161 | 500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39 | 21330 | 500 |
抗战烽火淬炼,兵工血脉浸润。重庆理工大学是重庆市重点建设高校,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兵工背景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溯源于1940年创办的国民政府兵工署第11技工学校(对外化名“士继公学”)。1950年后,学校先后更名为21兵工厂工业职业学校、西南军政委员会西南工业部工业学校、重庆机械工业学校、第二机械工业部西南第一工业学校、重庆工业学校、重庆机械制造工业学校、重庆第一机械制造工业学校。1957年,昆明仪器制造工业学校金属切削专业并入。1960年,升办为重庆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升格为重庆工业学院。198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改建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由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划转重庆市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同年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1年,重庆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整体并入。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学费标准
1、本科学费各专业学费每学年金额约为4600元/年-6200元/年(工业设计10000元/年,产品设计115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
上述收费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正式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重庆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公布。新增专业学费因需审核,录取时标记为“待定”,最终核定后通过录取通知书告知。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经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退费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近年来不断完善以“奖、贷、勤、补助”等形式为主的助学体系,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有多项奖贷助学金:
一、奖学金类:
1)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30%,奖金额度分为甲等奖1200元/人年、乙等奖800元/人年、丙等奖400元/人年;
2)自立自强学生专项奖学金,享受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5%,奖金额度分为甲等奖500元/人.年、乙等奖300元/人年;
3)国家奖学金,奖金额度为4000元/人.年;
4)单项优秀奖学金,享受面为5%,额度从50元/次人至3000元/次人;
5)新生特别奖学金,奖金额度分为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二、贷学金类:
1)校内无息贷款,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30%,贷款等级分为:甲等1000元/人年、乙等600元/人年、丙等4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贷款,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20%,贷款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助学金类:
1)校内困难补助,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15%,补助金额为5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享受面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补助金额为150元/人月。
大理大学是省州共建的普通高等院校,前身是成立于1978年的大理医学院、大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两校合并组建成大理学院,200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更名为大理大学。经过43年的办学积淀,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医药学科、民族文化学科为特色,多学科交叉融合、多层次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云南省地处非省会城市办学高校中成立最早且最先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省级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坐落于滇西中心城市——大理。校园占地面积2300多亩,有古城、荷花、太和三个校区。学校芳草凝绿、鸟语花香,被誉为“山水中的大学、大学中的山水”。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录取新生缴费执行当年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录取新生住宿费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学校历来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勤、保”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一、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1、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
①大理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全体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按全日制学生总数的8%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 1500元(分为一、二、三等);
②大理大学励志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级励志奖学金评选比例按全日制学生总数的6%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③大理大学助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级助学金评选比例按全日制学生总数的4%评选,资助标准为1000元/年。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①国家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全体学生,名额根据当年下达指标确定,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云南省政府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全体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名额根据当年下达指标确定;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名额根据当年下达指标确定。
③国家助学金:该奖项面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一等, 资助标准为350元/月、按10个月计发,国家助学金二等,资助标准为250元/ 月、按10个月计发。
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大理大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渠道。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我校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为主,在当年录取的学生中有3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约占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65%,具体名额由生源所在地教育局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生及家长为共同贷款人向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8000元/年,申请贷款金额的确定依次为学费、住宿费、部分生活费。贷款集中申请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年的7—8月份。贷款的推荐审批及综合考察由生源所在地教育局负责。
三、勤工助学
学校非常重视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每年安排200多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勤工助学。目前,校内已设有10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可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凡在学校所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的学生每月可以获得200元—300元的勤工助学酬金。同时,学校也在积极开辟校外勤工助学岗位,部分学生可通过学校推荐到校外进行勤工助学活动。
四、设立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安排150多万元的经费用于学生的各种临、特困补助。该经费按在册学生数以一定比例划拨到校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或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火灾、水灾、重大疾病等造成学生暂时困难的,经学生本人申请,上报学院审批,视情况可以获得500元以内的资助,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由学院申报,学生处审批,视情况可以获得1000—5000元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享有其他国家临时性补助。
五、保险保障措施
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完善了我校学生的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学生可以享受的保险保障有校方责任保险、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平安保险,其中校方责任险由学校统一支付保费,学生城镇医保个人缴费150元;学生平安保险属于商业保险,缴费100元,学生自愿参加。
六、社会捐资助学
目前,学校还设有四川“好医生”奖学等社会捐资助学项目,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四川好医生特别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七、其他国家政策性资助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还享有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等政策,应届毕业生还享有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大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管理职能部门:学生处资助科
服务咨询电话:0872---2219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