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44 | 239 |
| 高职排名 | 66 | 30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4 | 145716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项目 | 专科批 | 419 | 148880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8 | 63896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项目 | 专科批 | 446 | 65134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7 | 141324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0 | 58835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4 | 21330 | 150 | |
| 2021 | 空乘 | 专科批 | 324 | 23959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5 | 62306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80 | 67460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1 | 22562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273 | 26820 | 150 |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1998年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隶属空军装备部,是全军唯一一所国民教育性质的普通高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军队定向培养士官定点高校,主要承担为军队装备修理、地方航空产业和湖南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任务。
学院现有跳马、圭塘两个校区和洞井培训中心,占地面积80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图书馆藏书70万册。设有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航空机械制造、航空服务与管理、基础教育、士官、继续教育、创新创业等8个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体育工作(教学)部。设有飞行器维修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空中乘务等22个专业,有全国职业教育示范专业点3个,国家教学资源库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重点实训基地各2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实训基地、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名师空间课堂等建设项目50余个。全国首个航空职业教育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全国航空工业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湖南省飞机维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通用航空协会秘书处、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湖南省“十三五”教育科学研究高职院校“双一流”建设研究基地,空军航空修理系统教育培训中心、从业人员资格考核认证中心等设于学院。建有集爱国主义教育、全民国防教育、航空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湖南航空馆。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吉林省交通学校,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第一批、吉林省第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百所骨干高职院校之一。建校60年来,学校坚持“立足交通行业、面向区域经济、服务高教强省”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形成了办学有企业互动、教师有高尚师德、教学有质量保障、育人有良好氛围的人才培养局面。学校作为吉林省交通类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共培养出各层次应用型高技能人才5万余人,他们大多数成为交通行业的骨干力量,其中有15人获得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及国家级设计大师称号,被誉为吉林交通事业的“黄埔”,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学校两次被省政府授予“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17年评为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现为吉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主任委员单位。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专业录取
“专业清”原则录取
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如个别专业生源计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