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44 |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169 |
| 高职排名 | 66 | 5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4 | 145716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项目 | 专科批 | 419 | 148880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8 | 63896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项目 | 专科批 | 446 | 65134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6 | 156744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6 | 9514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提前批 | 212 | 10241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提前批 | 292 | 5964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4 | 6366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63903 | 150 |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1998年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隶属空军装备部,是全军唯一一所国民教育性质的普通高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军队定向培养士官定点高校,主要承担为军队装备修理、地方航空产业和湖南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任务。
学院现有跳马、圭塘两个校区和洞井培训中心,占地面积80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图书馆藏书70万册。设有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航空机械制造、航空服务与管理、基础教育、士官、继续教育、创新创业等8个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体育工作(教学)部。设有飞行器维修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空中乘务等22个专业,有全国职业教育示范专业点3个,国家教学资源库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重点实训基地各2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实训基地、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名师空间课堂等建设项目50余个。全国首个航空职业教育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全国航空工业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湖南省飞机维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通用航空协会秘书处、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湖南省“十三五”教育科学研究高职院校“双一流”建设研究基地,空军航空修理系统教育培训中心、从业人员资格考核认证中心等设于学院。建有集爱国主义教育、全民国防教育、航空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湖南航空馆。
毕业生就业主要去向有:
1.国防工业、军队装备保障系统企事业单位;
2.中航工业、中核工业、民航、通用航空系统企事业单位;
3.向军队(空军、海军、陆军、火箭军、武警)定向培养专业技术士官;
4.与多家军队装备保障修理企业、中航工业、航空公司等企业开办“订单班”,毕业时直接到所在单位就业;
5.湖南省或沿海地区知名企业;
6.根据湖南省有关政策,通过专升本考试后,升入本科院校学习两年,获得本科文凭。
学院坐落于充盈着活力和希望的湿地之都、红滩之滨、稻香之乡、石油之城的新兴城市盘锦。为辽宁省第一所以“职业技术学院”命名的涵盖石油化工、医学护理、农业技术、汽车工程、财经管理、艺术教育、电子信息、建筑工程等九大类多个学科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办市属高职院校。
学院1998年在原盘锦师范专科学校、盘锦市师范学校、辽宁广播电视大学盘锦分校的基础上组建。并获教育部批准成立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进一步将盘锦市卫生学校、盘锦市财贸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并入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70年盘锦垦区师范学校(盘锦市师范学校前身)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两个等级,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3、临时助学金,慈善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捐助的款项,用于资助那些生活困难的学生。
4、勤工助学活动,学院结合自身特点,为学生谋求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5、入学绿色通道,对于我院正式录取的家庭困难的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保证其顺利入学。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6、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报到后,凭借相关部门的证明,由学院统一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