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招录对象:直升职校学生
②招录时间:7月8日-7月10日。
③预录结果确认:7月12日-7月15日。
由市中职招生办向各职业学校确认第一批次预录名单,并按录取审批程序确定录取名单。
由市中职招生办向各职业学校确认第一批次预录名单,并按录取审批程序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批次已完成录取审批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三批次补录。1、各职业学校应根据录取批次及时填好新生录取审批表,经学校、职成科、监察科等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作为办理注册手续的凭据。各职业学校未按要求录取和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变更录取结果都是无效的。2、录取审批后,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和更改专业。要求转学的学生原则上须在已录学校就读一个学期以后时间,再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专业更改须经学校审核、市级教育部

3、志愿设置职业学校志愿栏按顺序设有第一志愿学校、第二志愿学校、第三志愿学校共三个志愿,每一志愿学校后面均设有一个“填报专业”栏目,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多填报三所职业学校及对应填报三个专业。如学生只填报学校而不填报该校所开设的任何专业,则视同在录取时服从该校的专业安排与调剂。职业学校志愿栏按顺序设有第一志愿学校、第二志愿学校、第三志愿学校共三个志愿,每一志愿学校后面均设有一个“填报专业”栏目,

2、录取顺序确定各职业学校预录学生名单的顺序是:①学生志愿填报批次及顺序;②2014年初中毕业考试成绩;③综合素质评价(有特定要求的专业须结合面试成绩)排序。相同批次情况下,前一志愿学校优先。即从第一志愿学校开始录取,第一志愿未被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系统将自动转入第二志愿学校,第二志愿未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系统将自动转入第三志愿学校。相同志愿情况下,初中毕业考试成绩优先。初中毕业考试成绩

招生计划根据我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近三年办学规模及省市级特色专业、精品专业建设情况,市教育局审批下达2014年秋季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并对计划(包括省市级特色专业、精品专业)实行高限额管理。根据我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近三年办学规模及省市级特色专业、精品专业建设情况,市教育局审批下达2014年秋季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并对计划(包括省市级特色专

5、注意事项(1)试点区域应届初中毕业学生选读各职业学校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网上志愿填报,各职业学校在试点区域招生均应实行网上录取。(2)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所选职业学校办学情况,克服外来干扰,慎重选择学校和专业方向。(3)学生凭本人的登录密码登录相应填报页面,在志愿填报时间内可以修改志愿信息,志愿一经确认提交,将不能修改。其它时间系统处于关闭状态,志愿信息即被锁

(一)志愿填报1、志愿填报时间职业学校志愿填报与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相同。株洲市城区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日8:00至6月10日18:00止。试点县志愿填报与各县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同步,具体时间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公布(但不得早于5月20日)。试点区域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就读各职业学校应在所在区域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职业学校志愿填报与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相同。株洲市城区志愿填

第三批次为补录批次,试点区域同步进行。①补录对象:一是填报了职业学校志愿而在前面两个批次未被预录确认的学生;二是虽被预录确认但因选拔(如五年制高职高专选拔)或有特定要求的专业面试中(如学前教育专业)未被录取的学生;三是已被普高学校录取而想改读职业学校的学生;四是其它情况需安排补录的学生。第二批次已完成录取审批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三批次补录。1、各职业学校应根据录取批次及时填好新生录取审批表,经学

(二)录取批次与顺序1、录取批次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直升职校学生的录取原则上与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同时进行,第二批次普职双志愿学生的录取应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随即进行,普通高中不得拖延录取时间。试点县第第二批次中职招录工作在市中职招生办指导下进行,具体时间见试点县中职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县第第二批次中职招录工作在市中职招生办指导下进

(1)第一批次①招录对象:直升职校学生②招录时间:7月8日-7月10日。③预录结果确认:7月12日-7月15日。由市中职招生办向各职业学校确认第一批次预录名单,并按录取审批程序确定录取名单。由市中职招生办向各职业学校确认第一批次预录名单,并按录取审批程序确定录取名单。

①招录对象: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双志愿学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间结束后,各职业学校开始第二批次普职双志愿学生的录取工作。在普通高中录取时间结束后,各职业学校开始第二批次普职双志愿学生的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