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说明,希有关考生知照。
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
2018年6月30日
三、三二分段试点班招生计划:药剂专业40名,护理专业60名,助产专业30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30名,医学影像技术专业30名,中医康复保健专业30名。
①由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面向初中毕业生,择优录取。
②转段考核以过程考核为主,转段考核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若干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核心技能课程成绩组成。转段考核课程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由高职院校组织命题,对口中职学校在该课程学习结束时,组织开展考试。
③进入高职段学习前,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学生必须: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在中职段第5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艺术类等无对口资格证书的专业,经高职院校申请、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免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录取的初中毕业生以“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班”的项目单独编班,其他专业学生和同一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专业试点班学习。试点专业试点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中职学段期间,可以转学或转专业,但不再享受试点班相关待遇,且一经转出,不得再转回试点专业试点班。
先在中职学校就读3年,符合转段考核条件和要求的,进入对口高职院校对应专业学习2年;其中,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试点院校试点专业,高职学段2年的教学工作可放在试点中职学校进行。高职学段期间,身份确定,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
(一)参加培养改革试点职业院校基本条件
1.高职院校基本条件。试点高职院校一般为广东省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学校办学定位准确,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特色明显;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高度重视内涵建设,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人才培养、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效明显;办学行为规范,基本办学条件达到教育部规定标准,无严重违规行为。
2.中职学校基本条件。原则上为广东省“省重”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试点专业应为本校核心骨干专业,年招生规模稳定在100人以上。
3.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可承办高职段2年教学工作。经省教育厅批准,国家示范性中职学校与国家、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协商一致的,可在学前教育、护理专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相关专业开展试点。
(二)试点招生专业
1.五年一贯制。试点专业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
2.三二分段。2017年已开展“三二分段”中高职对接试点专业;2017年未开展试点但符合相关要求的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可申请开展试点;高职试点专业与对接的中职专业应对口或基本对口;高职院校的一个高职专业可以对口多所中职学校,但一个高职专业只能对接对口中职学校的一个中职专业;中职学校的每个试点专业只能对口一所高职院校的一个专业。
3.优先支持职业院校在以下专业领域开展“三二分段”试点
①学前教育、护理专业;
②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绿色低碳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③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产业、先进轻纺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等我省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相关专业;
④现代服务业(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服务外包、高技术服务、养老服务、家庭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文化产业(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民族传统工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城乡发展、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基层文化建设)等我省重点发展领域相关专业。
(三)招生对象
1.五年一贯制。招生对象为广东户籍或符合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三二分段。中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广东户籍或符合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高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对应试点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试点班具有正式中职学籍且符合高职阶段招生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
(四)培养方式
1.五年一贯制。学生5年均在试点高职院校或地方高校师范分院学习,高职学段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2.三二分段
录取的初中毕业生以“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班”的项目单独编班,其他专业学生和同一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专业试点班学习。试点专业试点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中职学段期间,可以转学或转专业,但不再享受试点班相关待遇,且一经转出,不得再转回试点专业试点班。
先在中职学校就读3年,符合转段考核条件和要求的,进入对口高职院校对应专业学习2年;其中,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试点院校试点专业,高职学段2年的教学工作可放在试点中职学校进行。高职学段期间,身份确定,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
(五)录取和衔接方式
1.五年一贯制。选择10所左右高职院校开展“指标到市由各市组织招生录取”试点;“指标到市由各市组织招生录取”试点以外的原有的“五年一贯制”招生继续实行“文化课+术科”的考试形式。
2.三二分段
①由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面向初中毕业生,择优录取。
②转段考核以过程考核为主,转段考核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若干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核心技能课程成绩组成。转段考核课程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由高职院校组织命题,对口中职学校在该课程学习结束时,组织开展考试。
③进入高职段学习前,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学生必须: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在中职段第5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艺术类等无对口资格证书的专业,经高职院校申请、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免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六)学籍管理中高职贯通培养学生,前3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收费、学籍分别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学籍管理政策执行。
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属指令性计划,带招生指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并有报到证(与派遣证类似),可以参加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录用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