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 | 人数 | -- |
洗衣机 | -- | |
空调 | -- | |
食堂 | 个数 | -- |
食物品种 | -- | |
人均 | -- |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区(县)级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法制建设先进单位、市级平安校园、省级文明学校、云南省勤工俭学先进集体、云南省勤工俭学实践示范性基地、云南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示范基地。学校工作受到学生、家长的好评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学校秉承“文化教育是基础、养育是根本、职业教育是特色、艺体教育是亮点、康复训练是趋势”的办学理念,以全面提高学生基本素质、注重开发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坚持以素质教育为突破口,注重特长生的培养,不断丰富办学内涵,发展特长教育。
相关政策1.凡到我校就读的学生均享受国家两免一补政策。
2.被录取到我校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阶段的学生按相关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学费收费标准及依据(一)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二)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招生计划教育阶段 | 招生类别 | 计划 招生(人) | 范围 |
义务教育阶段 | 听障学生 | 15 | 6—12周岁的听障儿童 |
义务教育阶段 | 视障学生 | 5 | 6—12周岁的视障儿童 |
义务教育阶段 | 智障学生 | 10 | 6—12周岁的智障儿童 |
中等职业教育 | 职业高中班 | 30 | 听障、智障、肢残的往、应届初中毕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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