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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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3-02-10 01:16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 教学领域: --
  • 电话: 0768-2310089
  • 网址: http://www.gdczwx.com/
  • 学校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桥东砚峰路西侧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学业和就业的岗位要求。有以下情况者不要报读:⑴色弱、色盲、屈光不正(单眼镜片度数达800度)、听力障碍、嗅觉迟钝或丧失、严重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因耳鼻喉科疾病而妨碍发声;⑵急性传染病、严重器质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六)收费
按粤价[2008]150号的收费文件执行(三二分段试点班高职段收费按对接高职院校收费规定执行)(七)免学费、国家金及国家奖学金
按粤财教〔2013〕54号文件精神,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免学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金资助;建档立卡学生可按政策申请享受免学费及金资助;自2019年起,中央财政出资设立中职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六、初审免学费资格。我校全面实施广东省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粤财教【2013】54号)精神,对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县镇非农学生免除学费。新生报到时,报到处根据学生户口本等证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属于免费生的,暂不收学费,仅需缴纳住宿费和代收代付款,入学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并报上级审核,确认有关新生的免学费资格;经复审不符合免学费资格者,应补交学费。
按政策规定,城市生只有5%的贫困生可享受免学费,因入学报到时无法现场审定其资格,故所有城市生均先预收学费,候入学后按程序评定资格再将预收学费退回相关免费生。
九、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凭在报到处领取的《报到卡》到学校财务室办理交费手续(缴费方式为:微信扫码支付,不收现金)。按广东省粤价[2008]150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新生交费项目详见下表(单位:元)
六、初审免学费资格。我校全面实施广东省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粤财教【2013】54号)精神,对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县镇非农、城市涉农专业(我校的农村医学专业)免除学费。新生报到时,报到处根据学生户口本等证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属于免费生的,暂不收学费,仅需缴纳住宿费和代收代付款,入学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并报上级审核,确认有关新生的免学费资格;经复审不符合免学费资格者,应补交学费。
按政策规定,城市生只有5%的贫困生可享受免学费,因入学报到时无法现场审定其资格,故所有城市生均先预收学费,候入学后按程序评定资格再将预收学费退回相关免费生。
九、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凭在报到处领取的《报到卡》到学校财务室办理交费手续(缴费方式为:微信支付或银联银行卡刷卡,不收现金)。按广东省粤价[2008]150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新生交费项目详见下表(单位:元)
1.初审合格的免学费生
七、收费:
按粤价[2008]150号的收费文件执行
免学费及国家金:
按粤财教[2013] 54号文件精神,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农村医学专业学生和城市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免学费;年二年级农村医学专业学生和部分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金资助;建档立卡学生可按政策申请享受免学费及金资助,自2019年起,中央财政出资设立中职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四、收费标准
考生必须按规定交纳考试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在网上交纳文化科考试费。
五、缴交第一学年学费
2020年4月8日前,有关新生将学费存入个人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后,自行扫描下面的微信缴费二维码完成缴费(学费标准5000元/学年)。
1、我校全面实施广东省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粤财教【2013】54号)精神,对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户籍学生、城市涉农专业(我校的农村医学专业)和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费生仅需缴纳住宿费和代收代付款。新生报到时,报到处根据学生户口本等证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暂不收学费,入学后,经公示、报上级审核,确认有关新生的免学费资格;经上级审核不符合免学费资格者,应补交学费。
2、具体收费金额(使用银行卡刷卡收费):全费生缴交第一学年学费3800元、住宿费650元,各类代收代付款1750元,合计6200元;免学费生缴交第一学年住宿费650元,各类代收代付款1750元,合计2400元。
中职免学费范围
六、初审免学费资格。我校全面实施广东省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粤财教【2013】54号)精神,对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县镇非农、城市涉农专业(我校的农村医学专业)免除学费。新生报到时,报到处根据学生户口本等证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暂不收学费,仅需缴纳住宿费和代收代付款,入学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并报上级审核,确认有关新生的免学费资格;经复审不符合免学费资格者,应补交学费。
按政策规定,城市生只有5%的贫困生可享受免学费,因入学报到时无法现场审定其资格,故所有城市生均先预收学费,候入学后按程序评定资格再将预收学费退回相关免费生。
八、收费标准。凭在报到处领取的《报到卡》到学校财务室办理交费手续(带银行卡来校刷卡)。按广东省粤价[2008]150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新生交费项目详见下表(单位:元)
(1)初审合格的免学费生
6收费
按粤价[2008]150号的收费文件执行(三二分段试点班高职段收费按对接高职院校收费规定执行)
7免学费及国家金
按粤财教〔2013〕54号文件精神,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农村医学专业学生和城市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免学费;一、二年级农村医学专业学生和部分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金资助。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官网中提供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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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学校简介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现位于潮州市湘桥区桥东凤东路,学校创建于1958年,原属汕头地区管辖,历经潮安县中级卫生学校、潮安医学院、潮安卫生学校、潮安卫生学校、潮安卫生学校、广东省潮安卫生学校、汕头地区卫生学校、广东省汕头卫生学校、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的沿革,是原广东省(含海南省)八所早卫生学校之一,1993年11月因潮汕地区行政区域变动,归属潮州市,经省政府批准改为现名“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2005年1月,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下简称“国重”),是目前潮州市唯一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国重”中职学校、潮汕地区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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