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奖学金评选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设立院长奖学金。第一条院长奖学金是为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良好,为学院赢得声誉,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在某个领域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第二条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奖学金”是学院高层次的校内奖学金,既可个人参评,也可集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认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
各系部: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为做好我院2017年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申请条件(一)涉农专业学生。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已调整为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此类学生需递交材料:1.书面手写申请书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二)特困连片地区学生。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将罗霄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