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警察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警察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0〕139号),我院2020年招生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特此说明。2020年7月11日山东警察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
鲁招考委〔2020〕2号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我省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