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高职扩招政策,确保学院2021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院高职扩招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上级及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
为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报名条件1(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应符合的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报考者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因故经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