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考试中心,各地、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有关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1〕52号)的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就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扩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对象(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此方案。单独招生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部分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新教发〔2015〕7号《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此方案。单独招生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部分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