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简介教师资格制度是一种国家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被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创办的各级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能从事教师职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实施细则》的要求,非师范毕业人员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考试,并获得《结业证书》方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培训对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在职教师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
教师资格简介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它规定了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从事教师职业。培训对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在职教师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2.在职教师中已经取得低一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