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考条件:凡符合报考军事院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年龄20周岁以下(截止2013年8月31日)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条件的保送生也可申请成为国防生。
■ 政审、体检和面试:与军事院校招生统一进行。
■ 录取办法:录取国防生在各省招办确定的批次(提前或重点批)内进行,具体录取批次依照当地招办安排执行。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签约高校划定的低录取分数线并通过军队组织的考核、面试、体检的情况下,由学院和第二炮兵驻校选培办负责,参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在考生与签约高校、选培办签定《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后完成录取工作。
■ 入学复查复审:国防生入学时签约高校和驻校选培办要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和身体复查,对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