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招生对象:高职分类考试的生源仅限于陕西省考生。
第九条 考生申请资格:
1.普通高考生(包括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必须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的所有考生。
2.普通高考“三校生”,必须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的所有考生。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条 凡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务必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根据我院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请广大考生不要错过申请报名时间。
第十一条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本人应于2019年3月14日至3月15日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确认信息,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领取测试考核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