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奖学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2 15:22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
  • 学校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6号(南校区)

2019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4.学生工作部职责:制定高职分类考试学生管理办法,负责学生资格审查、注册,制定本校奖学金、金、特困生资助、一般困难资助评选办法等事宜。
6.财务处职责:制定收费标准,负责收费、奖学金、金、特困生资助、一般困难生资助、贷款发放,办理学生校方责任险,学生个人医疗保险等工作。
第九章国家奖学金、资助金、贷款等政策措施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为5%左右。
6.绿色通道: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供“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普通高校,已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贷款。

2018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4.学生工作部职责:制定高职分类考试学生管理办法,负责学生资格审查、注册,制定本校奖学金、金、特困生资助、一般困难资助评选办法等事宜。
6.财务处职责:制定收费标准,负责收费、奖学金、金、特困生资助、一般困难生资助、贷款发放,办理学生校方责任险,学生个人医疗保险等工作。
第九章国家奖学金、资助金、贷款等优惠政策措施
第二十三条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为5%左右。
第二十五条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普通高校,已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贷款。

2017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高职招生简章(图)

国家奖学金、资助金、贷款等优惠政策措施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约为5%左右。
第六条 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普通高校,已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贷款。

2017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4.学生处职责:制定“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学生管理办法,负责学生资格审查、注册,制定本校奖学金、金、特困生资助、一般困难资助评选办法等事宜。
6.财务处职责:制定收费标准,负责收费、奖学金、金、特困生资助、一般困难生资助、贷款发放,办理学生校方责任险,学生个人医疗保险等工作。
第八章 国家奖学金、资助金、贷款等优惠政策措施
第二十三条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为5%左右。
第二十五条 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提供每人每年额度为6000―8000元的贷款。

2012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统招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奖学金政策:
l、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4、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六、奖学金政策:
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4、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