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和单独招生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由具备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实施的招生录取方式,招生对象为报名参加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春季高考的考生。具体如下:
招生对象:山东省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主要面向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或结业生开展。招生院校的考核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综合素质评价:招生院校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
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招生对象:山东省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中专、技工学校)学生开展,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也可以报考。
考生综合成绩由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其中退役军人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2020年报考我院的春季考生不受报考专业类别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