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奖学 梧州职业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3 14:15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774-6015929
  • 学校地址:广西梧州市三龙大道 88号

2014年梧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第十三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和学院金资助,学院在校内和在实训基地设立勤工岗位。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区、市)开展生源地信用贷款的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

2012年梧州职业学院五年一贯制招生简章

1.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特定人员(含库区移民子女、扶贫异地安置家庭子女、退伍士兵、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及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免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不超过1000元。
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村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1.奖金政策
为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完善“以勤工为主导,生源地贷款为主体,奖、助、勤、贷补、减、免、缓”等多位一体联动工作体系。每年我院40%左右的学生获得各种奖学金、金,高个人获奖金额高达8000元,低个人获奖金额1000元,为家庭困难学生的学习提供经济的保障。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借款人每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长不超过14年。

2012年梧州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奖金政策
为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完善“以勤工为主导,生源地贷款为主体,奖、助、勤、贷补、减、免、缓”等多位一体联动工作体系。每年我院40%左右的学生获得各种奖学金、金,高个人获奖金额高达8000元,低个人获奖金额2500元,为家庭困难学生的学习提供经济的保障。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借款人每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长不超过14年。
名称等级及金额申请对象与条件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成绩优秀的二、三年级学生国家金一等奖3500元/年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二等奖25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二、三年级学生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学生学院勤工俭学岗位约2000元/学年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学院奖学金约600元/学期成绩优秀学生

2012年梧州职业学院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章程

第十六条奖金政策
为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完善“以勤工为主导,生源地贷款为主体,奖、助、勤、贷补、减、免、缓”等多位一体联动工作体系。每年我院40%左右的学生获得各种奖学金、金,高个人获奖金额高达8000元,低个人获奖金额2500元,为家庭困难学生的学习提供经济的保障。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借款人每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长不超过14年。

2011年关于下达广西区"2+3"形式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的通知

根据《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部教职成〔2002〕2号文件精神以及我区的实际情况,从今年起,我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采取“2+3”形式。“2+3”形式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通专科)前2年为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由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实施,按国家中职教育有关规定进行教学和管理,学生享受中职教育国家金、农村困难学生免学费等政策,其招生计划列入我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学生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成绩合格后升入试点高校,由试点高校实施后3年高等教育,按高职教育有关规定进行教学和管理,其招生计划列入我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2+3”形式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由主办高校在第2学年结束时,根据升入高校的实际人数,列入本校当年秋季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基层统计报表的填报分段分别执行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有关管理办法。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梧州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