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章程

2014-05-27 17:12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
  • 第二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原则为“公
  • 第三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 第四条学校全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 第五条学校代码:14001。
  • 第六条办学层次
  • 第七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 第八条校 址
  • 第九条学院简介
  • 第十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第二章学院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
  • 第十一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
  • 第十二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 第十三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
  • 第十四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 第十五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
  • 第十六条学院录取规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
  • 第十七条录取时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并
  • 第十八条对于生源省
  • 第十九条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
  • 第二十条我院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不对非英
  •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
  •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 第二十三条对于允许电话征求考生意见的省份
  •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
  •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
  • 第二十六条 本科、专科
  • 第二十七条退学学费规定
  • 第二十八条学院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各方面
  • 第二十九条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 第三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
  • 第三十一条学院地址和联系方式。
  • 第三十二条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 第三十三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
  •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负责解释
  • 第四章录取
  • 第五章其它
  • 第六章附则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4 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原则为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4001。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七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八条 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第九条学院简介: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是由聊城大学申请举办、聊城市政府及山东泉林集团投资建设、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校于2002年,占地521亩,固定资产总价值29079万元,教学行政用房59449m2,教学仪器设备值5306万元,图书32.45万册。现有教职工318人,专任教师251人,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者120人。另我院常年外聘教师169人。

学院目前设有中文、经济与法律、外国语、教育、数学、物理工程、化学生物、电子科学、机电工程、音乐表演、美术设计、基础部等12个系(部),30个本科专业和18个专科专业,是一所以工科为主,涵盖文、理、工、经、管、艺等学科门类,以应用专业为主的教学应用型综合性本科院校。

学院依托聊城大学综合实力办学,学生可享用聊城大学师资、实验、图书等优质的教育资源。

学 院教学设施齐全,教学设备先进。拥有高速宽带校园网、多媒体教室、高级视听语音室、各类专业实验室、琴房、舞蹈专用教室、多功能排练厅、画室、大学生创业 孵化基地(学视传媒工作室、海纳传媒工作室和家政学创业孵化室)、国家二级标准田径场、球类场馆、图书馆、招待所、会议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学院学生 食堂为山东省高校标准化食堂、 “聊城市第一批市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校园环境幽雅,风格独特,为省级花园式单位,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自2008年以来,学院共承担或参与国家自然基金项目5项,省级科研课题36项,校级课题84项,建设校级精品课程8门。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725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249篇,被SCI收录50篇;出版专著、主编教材共25部。

学院图书馆现存古籍线装图书3038册。2012年6月,我院图书馆被山东省文化厅评为“山东省古籍保护工作先进单位”,馆藏古籍成功入选《山东省珍贵古籍名录》。学院图书馆是国家首批CALIS(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会员馆。

别具一格的校园建筑,现代化的教学设备,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理念,科学的管理方法,为学生的成才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学 院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实施名师工程和特色专业教学,确保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学生的就业和进一步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我院学生在历年来的全国大 学生平面创意设计大赛、大学生广告大赛、全国数学建模大赛、齐鲁大学生计算机软件设计及外语大赛,山东省美术与设计师生基本功比赛、山东省大学生艺术展演 等活动中多次荣获一、二等奖,成绩突出,受到比赛组委会表彰。

在国家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指导下,毕业生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就业政策。我院毕业生素以基础知识宽厚,专业知识扎实,综合能力强而备受用人单位的青睐。近几年来,在全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我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高水平。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三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本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院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五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学院录取规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录取时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并根据第一志愿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2014年,我院继续实行按大类招生培养,考生可按公布的专业大类或专业报考。

第十八条对于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我院按加分政策提档并录取。

第十九条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市、区)考生,参照第十八条之原则进行录取。某些专业因投档线上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院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我院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不对非英语、韩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外国语言课程。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我院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执行。我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及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原则为:

本 科:在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音乐表演、编导、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 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等八个专业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照专业成绩分别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原则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录取。

专科:在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影视动画专业考生按照美术统考专业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专业成绩相同,原则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二十三条对于允许电话征求考生意见的省份,我院将在录取期间与考生联系。对于考生所留录取期间第一个联系电话联系不上的,我院将予以退档,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五章 其 它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本科、专科(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学费标准700012000元/年,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年,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七条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八条学院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颁发综合奖学金和英才奖学金,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颁发校园十佳奖学金,向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颁发单项奖学金。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颁发国家奖学金(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档(2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4000元)国家助学金及其他补助;我院新生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征入伍的学生享受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同时享受国家、学院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提供的资助。

第二十九条学生完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相应学分,考试合格,颁发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一条学院地址和联系方式。

本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邮政编码:252000

招生电话:0635-8520223,8520230,8520226,8520227,8520220

传真电话:0635-8520226,8520220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原标题:2014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图)

对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达到学院同专业校荐生录取标准的自荐考生,以增列招生计划方式录取。自荐考生请在3月11日8:00——13日20:00登陆报名系统http://wsbm..cn,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升本综合能力测试。

2022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要求,为做好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招生对象符合鲁教学字〔2021〕9号文件规定,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后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的考生。二、报名办法3月18日,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

2021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遵

2021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第二条聊城大学东昌学

2014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章程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

2014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基本情况1.学校名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办学类型:独立学院3.办学层次:本科4.学习形式:全日制。5.校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招生专业1.音乐表演专业(含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舞台艺术管理三个方向):本科,学制四年,授艺术学学士学位。2.美术类专业(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

2021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位于美丽的江北水城、运河古都——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学院于2002年4月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设立。2005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设置的本科高校。2005年8月聊城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聊城教育学院、聊城师范学校并入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实现了优势互补,优化了资源配置。学院面向全国19个省(市、区)招生,目前普通本专科在校

2021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山东省专科报考指南(图)

2021级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新生缴费指南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级新生缴费指南各位家长和同学:我校对所有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实行线上缴费的管理办法,请登录平台缴清费用。具体步骤如下:第1步:扫描二维码,关注“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也可用微信搜索并关注“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cdxdcxycwc)。第2步:点击菜单左下方的“在线缴费”。进入登录页后,登录

2021级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新生缴费须知

一、报到时须缴纳的费用1.学费按照学分制收费办法收取,分为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收取,开学报到时收取)和学分学费(分两学期收取,第一学期学分学费在11月份收取,第二学期学分学费在次年4月份收取)。各专业详细的收费标准见下表。序号专业名称层次基本修业年限专业注册学费标准(元/生·学年)学分学费标准(元/学分)应修总学分年收费(元/学年)1经济学本科四年学前教育本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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