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录取结果、填报志愿、收费标准、分数线)

2021-06-03 11:38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
  • 第二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
  • 第三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
  • 第四条学校全称
  • 第五条办学地址
  • 第六条办学类型
  • 第七条办学层次
  • 第八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第九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
  • 第十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 第十一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计划经主管部..
  • 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 第十三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
  •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根据各省
  • 第十五条普通
  • 第十六条春季高考录取时按照专业类别,对进..
  •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有关文件公布的办法执行
  • (1)山东省内艺术类本科
  • (2)山东省外艺术类本科
  • (3)山东省影视动画专科
  • 第十八条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
  • 第十九条学院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不对非英..
  • 第二十条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
  •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
  • 第二十三条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
  •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
  •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
  •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
  • 第二十七条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
  • 第二十八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 第二十九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
  •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负责解释
  •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
  •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 第五章录取规则
  •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 第八章其它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校代码:13373。

第五条办学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第六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民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于生源省(市、区)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学院按加分政策提档并录取。

第十三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根据各省(市、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制定。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同一投档单位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对于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历史科目组)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物理科目组)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在内蒙古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春季高考录取时按照专业类别,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高考投档位次录取。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有关文件公布的办法执行。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及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原则为:

(1)山东省内艺术类本科: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校企合作)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编导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舞蹈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山东师范大学平台的音乐类联考成绩,且对主副项种类不作要求。

录取时,在山东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设计学类、动画(校企合作)、编导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生,依次比对统考综合分数、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对进档的舞蹈学(师范类)专业考生,依次比对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对进档的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依次比对联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外艺术类本科:在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对进档的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类)、设计学类、编导等专业考生,使用综合分投档的专业,依次比对统考(联考)综合分数、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不使用综合分投档的专业,依次比对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3)山东省影视动画专科:在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考生依次比对统考综合分数、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市、区)考生,依据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学院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外国语言课程。

第二十条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总学分,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

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邮政编码:252000

招生电话:0635-8520223,8520225,8520226,8520227,8520220,8520230

传真电话:0635-8520230

学院网址:http://www.***.cn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b.***.cn

学院招生QQ:

E-mail地址:zsb@***.cn

招生微信公众号:sd13373;dcxyzs

第二十八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1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1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遵

2022年聊城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

2022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使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有关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022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图)

对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达到学院同专业校荐生录取标准的自荐考生,以增列招生计划方式录取。自荐考生请在3月11日8:00——13日20:00登陆报名系统http://wsbm..cn,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升本综合能力测试。

2022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要求,为做好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招生对象符合鲁教学字〔2021〕9号文件规定,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后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的考生。二、报名办法3月18日,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

2021级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普通本专科新生入学须知

为保证您顺利办理入学手续,请您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一、报到时间新生于2021年9月4日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一周(8月30日前)向我院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请假申请可打印或手写,需写明请假理由,注明身份证号,签名并按上手印后进行扫描或手机拍照,将扫描件或照片发邮件到学院招办信箱zsb@.cn

2021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图)

2021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专升本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校荐考生自荐考生高分低分平均分高分低分平均分学前教育(师范类)283269276297270275.9英语245159208.3291161237.5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58246251.6266246252.1电子信息工程266250258.327225126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66256261275256262.2工程造价27626126

2021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第二条聊城大学东昌学

2021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位于美丽的江北水城、运河古都——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学院于2002年4月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设立。2005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设置的本科高校。2005年8月聊城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聊城教育学院、聊城师范学校并入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实现了优势互补,优化了资源配置。学院面向全国19个省(市、区)招生,目前普通本专科在校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