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升本科招生章程

2022-03-29 14:34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科升本科工作
  • 第二条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
  • 第三条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
  • 第四条学校全称
  • 第五条学校地址
  • 第六条学校类型
  •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
  •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
  • 第九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 第十条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
  • 1.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 2.应征入伍地为山东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 第十二条报考条件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
  •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 5.身体健康。
  • 6.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 (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 (2)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 (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
  • (4)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 (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
  • 第十三条校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
  • 第十四条自荐考生如果达到报考我校有关..
  • 第十五条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依据考生4门..
  • 第十六条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
  • 第十七条专科学习期间有记过、留校察看..
  •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通过主管部门规定的渠..
  • 第六章其它
  •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
  • 第二十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
  •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
  • 第二十二条录取入学后不得转专业,按教..
  •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
  • 第二十四条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
  • 第四章招生计划
  • 第五章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 第六章招生录取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科升本科工作。

  第二条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301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

  邮编:26610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1.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应征入伍地为山东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

  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

  6.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4)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

  (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校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第十四条 自荐考生如果达到报考我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未达到报考我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录取。

  第十五条 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依据考生 4 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其在校荐生批次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校荐生批次投档录取。

  第十六条 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免试招生计划的专业,全额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的专业,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该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专科学习期间有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且报考前未解除处分的,2022年8月底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通过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学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二条 录取入学后不得转专业,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认可的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有“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考生咨询电话:0532-86667370

  录取咨询电话:0532-86667366

  传真:0532-86667365

  网址:http://www.***

  E-mail:hx@***或86661234@***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 邮编:266100

(编辑:王禹杰 秦兴辉 初审:贾金龙 复审:郭志刚)

原标题: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科升本科工作。  第二条青岛恒星

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高等学校:为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提升人才选拔和培养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一)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二)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二、报考条件(一)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没有因触犯刑

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

2021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2021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1年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办法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1号

2022年青岛滨海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中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青

2022年青岛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青岛理工大学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第三条青岛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

2020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2020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0年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办法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1号)

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方案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2022年普通专升本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年]9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招生对象  应征入伍地为山东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

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年]9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招生对象:应征入伍地为山东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

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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